福建/漳州-2026-08-04 00:00:00
厦门市轨道交通*号线漳州(角美)延伸段车站安保安检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名称:漳州市城发物业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厦门市轨道交通*号线漳州(角美)延伸段车站安保安检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安保安检服务
二、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服务内容: 厦门市轨道交通*号线漳州(角美)延伸段试运营阶段车站安保安检服务目前由漳州市金盾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台商投资区分公司(以下简称“台商金盾公司”)承接,目前相关安保服务质量较好,符合轨道运营服务需求,能够确保厦门市轨道交通*号线漳州(角美)延伸段的稳定运营。****年*月*日起,厦门市轨道交通*号线漳州(角美)延伸段将进入正式运营期。采购人与台商金盾公司的试运营服务合同也即将于****年*月**日到期,亟须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考虑到该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及其公共服务的特殊性,现计划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继续选择台商金盾公司作为安保安检服务承接单位,服务期为一年,具体费用按照服务期投入的人员和工时据实结算,单价最高限价为**元/(人.小时)。
*.服务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漳州市金盾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台商投资区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东山路****号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情况说明
*.*漳州市金盾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台商投资区分公司是厦门市轨道交通*号线漳州(角美)延伸段试运营阶段车站安保安检服务的唯一供应商。在试运营阶段,漳州市金盾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台商投资区分公司凭借市属国企安保公司优势,已先期投入大量人力、安检取证培训资源、配套物料购置,一线安检安保人员经过近半年的上岗实操,已全面熟悉各站点布局、安检作业规范、突发事件处置流程、轨道运营管理制度及公安联动协同机制,搭建形成稳定且较为成熟的现场安保管控体系。若更换安保服务承接单位,需重新开展人员招募、取证培训、现场磨合,将造成试运营阶段已投入的培训资源、安保物料大量闲置损耗;新旧服务商全面交接流程繁杂、磨合周期长,交接窗口期极易出现安检标准不一、应急联动衔接不畅等问题,产生地铁公共安全风险,同时新增大额交接成本,造成国有资金浪费。
综上,为最大限度地利用试运营阶段的运营经验及成果,以及从节约资源、降低成本、便于协调、确保轨道运营安全性及稳定性等多方面综合考虑,漳州市金盾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台商投资区分公司作为试运营阶段已磨合成熟的供应商,是目前符合条件的唯一选择。
*.*为持续深化市、区两级国有企业战略合作,漳州市金盾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意向与资产运营集团公司共同出资在漳州台商投资区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成立后,厦门市轨道交通*号线漳州(角美)延伸段试车站安保安检服务将由合资公司直接承接。现合资公司暂未成立,在试运营期结束后到合资公司成立并投入运营的这段过渡期,由漳州市金盾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台商投资区分公司继续承接安保安检服务,能够最大限度地确保服务的一致性。
*.*根据采购人所属集团公司的《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鉴于该地铁安保安检服务的公共服务特殊性,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
五、专业人员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详见“专家论证意见表”
六、公示的期限:五个工作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人:漳州市城发物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郭 电话:************
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福龙工业园英明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道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晓洁 电话 ************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君临天下*幢***室
公告附件:
-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