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2026-08-04 00:00:00
烈山区“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清净家园”村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分类设施购置标前公示
烈山区“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清净家园”村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分类设施购置
标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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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烈山区“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清净家园”村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分类设施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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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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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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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烈烈山区“五好两宜” 和美乡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购置项目,覆盖烈山镇、宋疃镇共**个行政村。计划统一采购安装垃圾分类简易亭 (箱) ***座,同步配置智能垃圾分类房**座,配齐分类投放标识、收纳箱体等配套硬件,补齐村级垃圾分类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提升乡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分类处置水平。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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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执行。(由采购人根据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情形填写)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即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执行。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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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货到安装调试完毕后并达到采购人使用需求方可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全部合规发票、验收报告及其他完整报账资料后根据财务规定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款的***%。 备注:按安徽省财政厅皖财购〔****〕***号文件,采购人可结合项目实际和供应商资信情况,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预采购项目除外),对中小企业原则上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不高于合同金额的**%。 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表述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投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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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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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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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烈山区城市管理局、淮北正合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 |
采购人:淮北市烈山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淮北市烈山区迎宾路教育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 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淮北正合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淮北市相山区家天下**栋*** 联系人:张露璐 联系电话:*********** 邮箱:*********@**.***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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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 |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五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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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前公示反馈时间 |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前(超过规定时间的视同放弃) |
烈山区“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清净家园”村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分类设施购置
各相关供应商:
淮北正合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托,将对“烈山区“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清净家园”村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分类设施购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为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采购人(淮北市烈山区城市管理局)和采购代理机构现将项目招标文件予以标前公示(详见附件招标文件),以广泛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您于****年*月**日**:**前,将反馈意见和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后拍照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意见或建议进行汇总,并结合项目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项目需求。
淮北正合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感谢您的参与、支持和配合。
淮北市烈山区城市管理局
二〇二六年八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