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周至县生态环境局关于田峪河(峪口-关中环线段)河道生态修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6-03-11
陕西/西安 审批|立项|规划
西安市周至县生态环境局关于田峪河(峪口-关中环线段)河道生态修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陕西/西安-2026-03-11 00:00:00

西安市周至县生态环境局关于田峪河(峪口*关中环线段)河道生态修复与
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西安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田峪河(峪口*关中环线段)河道生态修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建设项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结合市环科院评估意见(市评估函〔****〕***号),经我局对该《报告表》进行审查和集体审议后,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西安市周至县集贤镇殿镇村,项目主要建设河道护岸工程:田峪河峪口至****段现状护坡生态修复****.**,其中左岸***.**,右岸***.**。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和法定规划,在全面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和运行。

二、在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做好扬尘、噪声等污染防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施工废水、固体废物等规范处置,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所提的各项要求进行治理。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施工废水产生,生活污水处理依托村庄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三)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要严格按照《西安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年)》等文件的相关要求,采取相应的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护保养,减少尾气对环境的影响。

(四)强化声环境保护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移动式围挡、隔离施工作业场地等措施,要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建筑垃圾运往周至县周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厂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分类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三、该项目在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一)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用的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周至大队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

(三)项目建成后,应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及时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在环保竣工验收通过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本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如涉及规划、土地利用、建设、水务、消防、安全等问题,按相关部门规定和意见执行。项目应按照《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征询相关管理部门意见。



西安市周至县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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