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2026-07-16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哈尔滨市自主可控云资源建设项目(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新湾路***号
被投诉人*:哈尔滨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号
被投诉人*:哈尔滨市大数据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号
相关供应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昌街**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依法就相关事项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本机关已依法受理,主要投诉事项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未对招标文件中星标实质性技术参数履行严格、审慎审查义务,评审流于形式,缺乏客观依据,存在重大评审疏漏,直接导致中标结果错误,损害我方及其他投标人公平竞争权益。
(二)中标候选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提交的投标材料存在伪造、编造情形,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违反政府采购诚实信用原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投诉人请求:
*.组织评审专家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防火(毒)墙、***全部星标实质性技术参数逐项复审核查,重点查验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产品参数截图、官网资料、白皮书、彩页等佐证材料,未提供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直接判定投标无效。
*.如经复审查实中标候选人存在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技术参数情形的,依法认定中标无效、撤销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依据复审结果重新计算评审得分、重新确定中标候选人。
*.恳请相关监管部门依法核查中标候选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投标材料伪造、编造的相关情况,依法认定其中标无效、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违法行为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认定中标结果无效,由采购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履行后续程序。
(二)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事项*。
哈尔滨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