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柳州市铁二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的更正公告[更正事项]
2026-08-04
广西/柳州 变更澄清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柳州市铁二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的更正公告[更正事项]
广西/柳州-2026-08-04 00:00:00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柳州市铁二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的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柳州市铁二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

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中第四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项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后**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删除本项内容

*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天内中标人须向招标人缴纳人民币伍万元整(¥*****.**)的履约保证金,合同到期后,如无违约情形将在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移交等手续后如数退还(不计利息),中标人在学校范围内享有供货经营权利。

*

第五章合同格式中第八条付款条件与方式

(一)付款条件

按季度结算,乙方必须在每季度第一个月日前将上季度甲方验收人员所确认的送货品种、数量的单据汇总,送甲方食堂管理人员审核。

以甲方提供的每日采购清单,乙方以附件明细清单形式按日提供给甲方。经双方确定后,作为最终结算价格。

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如自然灾害等),影响甲方正常供餐的,则按甲方当天的实际损失从当批或当季度结算价款中扣除。

因乙方供应的食品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及相关责任。

(二)付款方式

每季度第一个月日为结算日,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经食堂管理人员审核后的单据以转账或者甲方指定方式按月结算。

(一)付款条件

按月结算,乙方必须在每月**日前将上季度甲方验收人员所确认的送货品种、数量的单据汇总,送甲方食堂管理人员审核。

以甲方提供的每日采购清单,乙方以附件明细清单形式按日提供给甲方。经双方确定后,作为最终结算价格。

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如自然灾害等),影响甲方正常供餐的,则按甲方当天的实际损失从当批或当月结算价款中扣除。

因乙方供应的食品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及相关责任。

(二)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在每月**号前提交上一个月付款申请,采购人予以审核,并于审核通过后** 日内支付上一月度款项给供应商。

更正日期:****年**月**   

三、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内容作相应变更,其余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柳州市铁二中学

地址:柳州市和平*

项目联系人:闫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柳州市城中区海关南路*号东堤新都一区**号

项目联系人:杨金旻

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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