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妇幼保健院(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热力管道工程单一来源公示
2026-08-04
安徽/合肥 招标采购
合肥市妇幼保健院(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热力管道工程单一来源公示
安徽/合肥-2026-08-04 00:00:00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合肥市妇幼保健院

项目名称:合肥市妇幼保健院(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热力管道工程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合肥市妇幼保健院(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热力管道工程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规划设置床位***张,位于瑶海区桃花潭路与郎溪路交口。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万**(约**亩),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万**,地下建筑面积约*.*万**。地上部分主要包含医疗综合楼(门急诊医技楼、*#病房楼、*#病房楼(平疫结合)、体检保健行政教学楼)、液氧站、污水处理站/垃圾暂存站、高压氧舱等建筑单体,地下部分为二层地下室,主要包含机动车库(含人防)及医技设备用房。设计蒸汽最大瞬时用汽量达到***/*,本次建设的热力管道工程费预算***.**万元。医院建成后,蒸汽供应将主要用于医疗消毒、洗涤、生活热水及冬季采暖等关键环节。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主要理由:*.政策法规依据,根据《合肥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需要接入供热管网的,建设单位应当向供热企业提出用热需求,建设单位的供热设计方案应当征求供热企业意见。第十七条规定:鼓励建设单位委托供热企业对新建建筑供热设施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和维护。上述条款为项目采用市政集中供热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同时也为供热企业参与供热设施建设和管理给予了政策支持。*.主管部门意见依据,根据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儿童医院新区项目供热方案的反馈意见》明确,合肥热电集团负责市政蒸汽接入及管道建设。鉴于热力管道工程费用未达到依法必须公开招标限额***万元,建议项目单位依法自行选择适用的采购方式,并按政府采购规定履行采购程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合肥热电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休宁路**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 采购人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地址:合肥市庐阳区益民街**号

联系电话:***********

*. 财政部门

联系人:政府采购处

联系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潜山南路*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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