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SJ-202607QT-008001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8-04
湖北/恩施 变更澄清
ESSJ-202607QT-008001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湖北/恩施-2026-08-04 00:00:00
湖北/恩施-2026-08-04 00:00:00
********************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湖北省恩施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综合治理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 项”备注内容修改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施工单位的人员担任”。 *、本项目招标公告联合体要求第*.*.*项修改为“*.*.*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施工单位的人员担任”。 注:上述施工单位是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该项内容仅为对联合体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要求,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有规定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六)资格审查资料第*项标题修改为(*)**** 年、**** 年、**** 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凡本修改通知中涉及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要求、表述存在冲突,均以本修改通知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恩施市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晨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