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26-08-04 00:00:00
芜湖梦溪科创走廊一期*栋*座***层改造提升智能化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信息来源:国资委下属国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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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潜在投标人对“芜湖梦溪科创走廊一期*栋*座***层改造提升智能化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疑问,回复如下:
疑问一: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一览表中知识产权预审业务平台产品,须无缝对接国家知识产权局预审系统平台,提供数据实时互通、流程标准统一,跨层级协同审查,提升预审效率与一致性。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采购需求一览表中预审业务平台产品,须无缝对接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审系统平台,实现预审员跨层级共用检索资源,无需重复登录切换,提升检索效率与数据利用统一性。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采购需求一览表中综合体业务协同平台须基于安徽省知识产权一件事平台上进行统一登录、无缝对接、功能统一融合。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无缝对接”等表述缺少可量化验收标准,未明确数据范围、同步频率、接口数量、异常处理机制、审计日志、安全边界和验收测试用例,容易造成投标阶段响应判断及后续履约验收标准不一致。
回复一:(*)采购需求中的各项对接是项目最终交付、执行相关验收标准、保障落地运行、实现业务协同的核心实际需求。
(*)国家知识产权局预审系统、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审系统、安徽省知识产权一件事平台均为公共服务平台,其对接规范、数据标准、网络准入要求均为通用技术标准,无专属、排他性接口资源,不存在指定开发商、特定主体专属权限,潜在投标人可结合项目实际需求、行业通用标准预判开发工作量、合理测算投标报价。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可以实现与国家知识产权局预审系统平台对接,不会产生额外费用。如实现了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由使用部门配合协调中标单位与国家知识产权局、法院等对接相关事宜。
疑问二:采购需求*专线**条电子政务外网****专线、*条互联网****专线、*条法院****专线、*条******专线,其中****专线未明确是本地电路还是长途电路。
回复二: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已明确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互联,是长途电路。
疑问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一览表中八、预审业务平台 第二项汽车领域知识产权数据库 *、对汽车产业进行详细的技术分解,形成不少于四级的技术分解表,技术分解贴近产业实际。其中对最基础级的细分技术方向细分不少于***个;投标文件中提供四级以上的技术分解表。请问投标文件中需要提供四级以上的技术分解表吗?技术规格偏离表不写是不是就视为无偏离。技术分解表可标后提供吗?
回复三:技术分解表为非实质性要求,可中标后提供。技术规格偏离表中投标人仅需列明存在偏离(包含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除列明的偏离外,视为全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和规格型号要求。
注:本次公告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
招标人:芜湖宜创科技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芜湖宜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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