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生态环境局关于征集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采购控制价的公告
2026-08-04
福建/泉州 变更澄清
泉州市洛江生态环境局关于征集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采购控制价的公告
福建/泉州-2026-08-04 00:00:00
泉州市洛江生态环境局关于征集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采购控制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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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环境监测工作需要,我局拟采购一套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特向社会公开征集采购控制价。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仪器主要参数及配置清单要求详见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采购清单(附件*)。

二、报名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信息,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对象;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递交材料

(一)法人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份;

(二)符合资格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份;

(三)报价单需按照附件规定格式提供(附件*),并加盖公章;

以上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提供虚假材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提供材料的投递人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料不予接受。

四、报名方式

(一)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

(二)方式:有意向的单位请填写报价表(见附件*)(*份),与所提供的材料(加盖公章)一并装档密封报送我局,寄送地址为:泉州市洛江生态环境局(洛江区堤后路桥南花苑***号楼*楼***室,陈工收),同时报价表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五、特殊说明

(一)此次征集的采购控制价仅作为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采购最高控制价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项目中标服务机构。后期项目招标将在本次征集活动结束后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组织招标活动,中标服务供应商不限于此次参加投递材料单位。

(二)无论征集材料是否被我局采用,投递人应保证所递交的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不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递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三)我局有权针对参数不了解、不清楚的地方对投递人进行咨询,投递人应保证相关联系人员能够及时回复问题。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

附件*: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采购清单

附件*:报价表

泉州市洛江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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