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电建通榆30万千瓦风电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白环审字〔2026〕92号)
2026-08-04
吉林/白城 审批|立项|规划
关于中电建通榆30万千瓦风电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白环审字〔2026〕92号)
吉林/白城-2026-08-04 00:00:00

通榆中电建发电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吉林省励能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中电建通榆**万千瓦风电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其审批申请已收悉。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专家组现场审查及复核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为新建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通榆县八面乡境内,风场中心坐标为东经***°**′**.***″,北纬**°**′**.***″,升压站中心坐标为东经***°**′**.***″,北纬**°**′**.***″。距离风机最近的村屯为***风机西侧****处的大棚看护用房,距离吉林牛心套保国家湿地公园最近距离为****。项目升压站四周现状均为荒地;整个风电场东侧为耕地,南侧为耕地及霍林河,西侧为耕地,北侧为湿地公园及耕地。项目主体工程包括建设**台单机容量****的风力发电机组,轮毂高度****,叶轮直径为****,总装机容量*****;每台风力发电机组配套设置一台箱式变压器,箱变下设置一座有效容积为*.***封闭的箱变事故油池;拟建一座*****升压站,占地面积*******,安装*台容量为******的主变压器,设置一座有效容积为****的封闭事故油池;*****配电装置采用户内***布置;**回****集电线路采用地埋电缆敷设方式,集电线路长度为**.***。辅助工程包括升压站内*座综合楼及围墙。储运工程包括新建检修道路长度**.******,进站道路长度***,升压站内设*座**.****危废暂存间。配套建设临时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送出工程不在本项目评价范围内。项目总用地面积********,其中永久占地面积*******,占地类型为旱地、农村道路、其他草地、沟渠、后备耕地;临时占地面积********,占地类型为旱地、水田、农村道路、其他草地、沟渠、后备耕地。
  二、根据该《报告表》的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在全面落实该《报告表》中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加强环境管理的情况下,我局原则同意该《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要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作业区域,严格在用地红线范围内施工,减少不必要的碾压和破坏;施工前对临时占地部分进行表土剥离、单独堆放,妥善保存,并对剥离土方苫盖、拦挡;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地表建筑物,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土地平整、表土回填,恢复原有的生态环境;禁止在黑土地上擅自倾倒废水及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严禁捕猎野生动物;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在鸟类迁徙季节竖立和组装风机,严格控制光源使用量,减小对鸟类迁飞的干扰;运营期对风电场区临时占地和永久占地需要绿化面积进行定期完善措施,对绿化不达标区进行修补;合理优化风电场夜间灯光,在风机、升压站设置警示涂装;对升压站进站道路两侧及升压站边界四周进行绿化;升压站站区内变电区采用碎石铺设;通过减小风机叶轮迎风面与太阳光夹角,减少对敏感区域的光影影响;在吉林牛心套保国家湿地公园附近施工及运营时,严禁车辆及人员、机械越界,废水、固废、噪声等应妥善处置,降低对湿地公园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暂存于拟建可移动式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施工废水经防渗沉淀池沉淀,**调节后回用生产;洗井及抽水试验废水排入沉淀池内,沉淀后上清液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严禁生活污水直接排入附近低洼荒地、沟渠或地表水体,加强施工机械的检修,严格施工管理,避免施工机械的跑、冒、滴、漏油;涉及三顶昭分洪河的施工道路及周围风机、集电线路在非汛期施工。运营期升压站餐饮废水先经隔油池除油,再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运至通榆县三达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开挖时对作业面和土堆喷水,开挖的土石方应及时回填或到指定地点堆放,对堆土场进行洒水、土袋挡护、拍实、覆盖等措施;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建筑材料、砂石料等的装卸作业,易洒落散装物料在装卸、运输、转运和临时存放等全部过程中,应采取防风遮盖措施;控制运输车辆和部分施工机械的车速,对运输道路定期洒水抑尘;燃油机械尽量使用含硫率低的清洁柴油,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维修、保养。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排放标准,移动式柴油发电机废气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 *****—****)修改单中第四阶段限值标准要求。运营期食堂油烟采用去除效率不低于**%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高于屋顶排放,能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中表*规定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同地施工,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安排在日间,禁止夜间施工;应尽量选用低噪音、低振动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固定的施工机械安装减振装置;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强噪声设备尽量安排在距村屯较远处;当运输车辆经过村庄居民点附近路段时,限速行驶,禁鸣高音喇叭。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 *****—****)中标准要求。运营期优先选用隔音防振的组件和设备,设置消音降噪、气动减振等装置;升压站主变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减振垫;提高风机机组的加工工艺和安装精度,加强风机的日常维护;定期检查与保养路面,控制车速、严禁鸣笛,严禁超载超速;升压站合理布置总平面,利用建筑物隔声。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中*类区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应在指定的堆放点存放,钢筋等材料可回收利用,其他垃圾采用封闭式废土运输车及时清运,并送到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倾倒点处置,不能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到场内指定的垃圾箱内,并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沉淀池沉渣和泥浆用于场地平整。运营期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桶内,送指定垃圾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餐厨垃圾及隔油池油渣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巡线检修产生的废弃设备、耗材、管材、边角料带回升压站一般固废暂存点,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升压站维修废油、风机齿轮箱废润滑油、含油抹布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铅蓄电池由厂家更换,直接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理,不在厂区暂存;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将直接由有资质单位从封闭的事故油池抽取并运走。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相关要求。
  (六)严格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升压站合理布局,在满足升压站内电气布局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加大主变与厂界的距离;合理设计并保证设备及配件加工精良;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加强电磁环境影响宣传,消除公众的恐惧心理,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升压站站界外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中*****/*、***μ*的限值要求。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危废暂存间、主变和箱式变压器设备事故油池均须做好防渗处理,渗透系数≤*******/*(***厚高密度聚乙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项目主变下方设置事故油坑,同时设置事故油池。废变压器油由有资质的公司回收不外排。在主变压器底部设置油坑,油坑采用焊接钢管与事故排油检查井连接并排入事故贮油池,集油坑内铺足够厚的鹅卵石层。事故油池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渗透系数≤*******/*,底部及四周密闭,满足防渗要求。
  风电机组设有油位监控系统和报警系统,风机应设有集油盘;风机出现油位告警时应立即登机检查,不可重复复位启机,在确定需要加油后方可进行补油工作;登机发现各集油盘有废油时,应将废油及时清理干净,并查找渗漏油原因并进行处理。风机渗漏油产生的废油应用专用油桶带下风机,放置到站内危废暂存间统一存放,严禁随意外排造成环境污染。
  站区内外设置标有危险等级和注意事项的警示牌,标示储存物质的特性,发生火灾、爆炸泄漏等事故时的应对措施等。在风机塔筒下布置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等消防设备,防止发生火灾;固定专用运输路线,尽量避让集中居民点和水体,对临近敏感路段 列为重点管控段;规范运输作业,废弃物全部密闭运输,危废采用防渗桶装、防渗漏转运;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通榆县生态环境分局备案。
  (八)严格落实占用草地审批手续。项目用地范围涉及通榆县境内草原,为其他草地,须依法办理草地征占用审批手续。
  (九)依据通榆县水利局出具的关于《关于中电建通榆** 万千瓦风电项目选址的意见》(****.*.**)可知:本项目位于三顶昭分洪河两侧,项目的集电线路需跨越三顶昭分洪河河道,请建设单位按照《吉林省河道管理条例》规定办理防洪相关手续。
  四、请你单位与设计、施工单位密切配合,全面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该《报告表》及本批复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工作。该工程建成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于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建成后分阶段向社会公开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年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你单位接到此批复**个工作日内,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至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通榆县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通榆县分局负责“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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