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安庆市)宿松县取土场(第一批·华阳河农场)临时用地(3#)复垦项目施工澄清/变更公告
2026-08-04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安庆市)宿松县取土场(第一批·华阳河农场)临时用地(3#)复垦项目施工澄清/变更公告
安徽/合肥-2026-08-04 00:00:00

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安庆市)宿松县取土场(第一批·华阳河农场)临时用地(*#)复垦项目施工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答疑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安庆市)宿松县取土场(第一批·华阳河农场)临时用地(*#)复垦项目施工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安庆市)宿松县取土场(第一批·华阳河农场)临时用地(*#)复垦项目施工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现就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安庆市)宿松县取土场(第一批·华阳河农场)临时用地(*#)复垦项目施工项目编号:**************澄清通知如下: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现延期至:****年*月**日*时**分;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延期至:****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要素交易市场*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楼*号开标室。

*、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纸质保函(纸质银行保函、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纸质保证保险)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并且电子保函、纸质保函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予以认可。

注:此答疑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公告为准。

(一)项目单位:安徽省农垦集团华阳河农场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宿松县复兴镇

人:李俊

话:************

(二)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号

项目负责人:曹晨晨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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