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2026-08-04 00:00:00
苏州市公安局吴江分局关于*********年度苏州市吴江区沪苏湖高铁吴江段护路人防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度苏州市吴江区沪苏湖高铁吴江段护路人防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 | 苏州市吴江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 | 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长安路***号*幢 | **.**(均分制) |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 称:*********年度苏州市吴江区沪苏湖高铁吴江段护路人防项目 服务范围:****至****年度苏州市吴江区沪苏湖高铁吴江段沿线巡防服务,配置巡防人员共计**名,其中项目经理*名、保安巡防人员**名,主要负责沿线日常安全巡查工作,保障高铁线路设施运行安全。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一年(实际进场时间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许升箭(组长)、顾根秋、王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预算金额***万元(含)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
预算金额***万元****万元(含)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
预算金额***万元*****万元(含)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
预算金额****万元*****万元(含)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
预算金额****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
(注: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为计费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
本项目采购代理费为人民币叁万捌仟陆佰伍拾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公安局吴江分局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大道****号
联系人:储雪丽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欣禾诚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鲈乡南路****号明珠大厦北楼*****
联系人:朱思薇、王玲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思薇、王玲
电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