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8-04
四川/成都 质疑投诉
成都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6-08-04 00:00:00
成都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成都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智远信达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成华大道杉板桥路***号招商城市主场*座****

被投诉人:成都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成都市企业信用信息中心)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致民东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吉泰路***号*栋*层*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成都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成都市企业信用信息中心)成都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建设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质疑答复》未针对具体事项提供法律依据,属于程序违法的无效答复。

投诉事项*:采购代理机构在同一份《质疑答复》中对核心事实的认定前后矛盾,构成“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

投诉事项*:评审委员会的评审,违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构成不合理排斥。

投诉事项*:评审委员会主观评审环节扣分呈现非正常的高度一致性,未依法履行独立评审职责。

投诉事项*:评审委员会未依法履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法定义务。

投诉事项*: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评审过程中,对响应文件中存在的瑕疵不当认定为可澄清的“文字表述错误/数据错误”,并据此替供应商认定含义,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违反法定评审规则。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二十九条第(一)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成都市财政局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