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独山港镇政务服务中心2026年8月政府采购意向
2026-08-04
浙江/嘉兴 招标采购
平湖市独山港镇政务服务中心2026年8月政府采购意向
浙江/嘉兴-2026-08-04 00:00:00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平湖市独山港镇政务服务中心****年*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单位 平湖市独山港镇政务服务中心
采购项目名称 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专业车辆保障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预计采购时间 ****年**月
采购需求概况

标的名称: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专业车辆保障服务项目
数量/单位:*批
预算金额(元):******.**

采购目录:*********其他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为保障独山港经济开发区口一线查验及公务工作有序开展,通过采购专业车辆保障服务,全面满足口岸工作人员出行、日常公务外勤、口岸应急机动等用车需求,确保口岸闭环高效运转、保障营商服务质量稳定。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服务商必须具备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完善的安全运营体系及专业的车辆维护,应急救援方案,具备充足租赁车辆(首次上牌自备车需要达到**辆)及新能源运力,确保车辆租赁服务专业、规范、安全,用车稳定有序。*.主要为保障口岸部门的日常运行、一线查验及公务工作;协助开发区做好防汛抗台、突发应急人员转运等保障性用车服务,全程提供高效、合规、优质的用车保障,车辆要求*个*座商务车。 需为公司自有,且为首次上牌的一手车辆。*.服务商必须严格依法依规开展车辆租赁服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杜绝带病车辆上路、虚假台账、服务敷衍等违规行为,全程保障出行安全;保险标准: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 万元,租赁车辆每座承运人责任险≥*** 万元。*.服务期为一年,如中标供应商服务规范、履约情况良好、绩效评价优异、服务对象满意度高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报市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可续签服务合同一年,续签最长不超过*次,累计服务时间不超过*年。


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 *************
备注 /

平湖市独山港镇政务服务中心

****年**月**日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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