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省辖区][公开招标]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菜品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26-08-04
河南/郑州 招标采购
[河南省·省辖区][公开招标]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菜品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郑州-2026-08-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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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省辖区][公开招标]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菜品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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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菜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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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 | |||||||||||||||
| *、项目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菜品采购项目 |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预算金额:*,***,***.**元 |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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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采购内容: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院本部、执行局、南曹法庭、十八里河法庭四个办公地点食堂提供菜品购买、配送等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项目需求及有关要求”)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配送服务期限:两年; *.*配送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 *、合同履行期限:同配送服务期限 |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 *.*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月*日以来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内容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内容相关材料,此网页截图仅为评标时参考依据,具体以开标结束后至评标结束前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对所有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存档,投标人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方式: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投标项目所含格式(.****)的招标文件及资料。注册、登录、下载等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 |||||||||||||||
| *.售价:*元 |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 *.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 *.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及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规定计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交纳。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 |||||||||||||||
| 地址:郑州市商城路***号 | |||||||||||||||
| 联系人:马磊 | |||||||||||||||
| 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号广汇国贸*区****室 | |||||||||||||||
| 联系人:杨永丽,田兴,史岩岩 | |||||||||||||||
| 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杨永丽,田兴,史岩岩 | |||||||||||||||
| 联系方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