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高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一号厂房消防提升改造工程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8-04
浙江/杭州 变更澄清
桐庐高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一号厂房消防提升改造工程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浙江/杭州-2026-08-04 00:00:00
浙江/杭州-2026-08-04 00:00:00
桐庐高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一号厂房消防提升改造工程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否决投标的情形”中的“(*)初步评审内容:⑧其他: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拟派驻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个数及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不符合要求的(本项目关键岗位需至少配置项目负责人 * 人、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 * 人、质量员 *人、持有建安*证的安全员*人);注:以上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均不得兼任;项目班子成员指的是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质量员及施工员等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现调整为:“(*)初步评审内容:⑧其他: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拟派驻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个数及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不符合要求的(本项目关键岗位需至少配置项目负责人 * 人、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 * 人、质量员 *人、持有建安*证的安全员*人);注:以上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均不得兼任;项目班子成员指的是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质量员及施工员等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质量员为项目关键岗位人员 。” *.本项目新增特别说明:本项目施工现场涉及到管道,桥架,电线管等施工场地内原有设施设备的的拆除费用,预算已按“项”计取,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风险包干,中标后不做调整;拆除后的材料由中标单位自行处置,严禁本项目利旧使用。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