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2026-08-04 00:00:00
采集处理设备采购项目公告需求公示(单一来源)(*****************)(第*包)
采集处理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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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拟组织某电子设备采集处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开和竞争充分,现进行网上公开,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平性提出具体的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
一、项目名称:采集处理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四、项目概况:
采购某电子设备采集处理设备共*类*件,预算金额******元,拟计划定于桂林长海发展责任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定价方式:谈判定价。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需具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或上级部门授权证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一级保密资格证书》(相关授权证明)。
六、公告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董先生,***********
纪检监督电话:***********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新市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