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2026-2028年度全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2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8-04
江苏/连云港 质疑投诉
灌云县2026-2028年度全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2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江苏/连云港-2026-08-04 00:00:00

灌云县*********年度全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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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年度全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灌云县*********年度全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连云港市炫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伊山镇郑庄村胜利西路教育局办公大楼西侧第*、*、*、*间门面房

被投诉人:灌云县政府采购中心

被投诉人地址:灌云县东城区商务大厦*座**楼

相关供应商:连云港恺宇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侍庄街道孙腾路*号

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县采购中心错误认定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无效,构成不合理差别待遇与歧视性排斥。

投诉请求:请求依法对本项目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督审查,纠正县采购中心的行为,认定评审结果无效,维护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护投诉人合法权益。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部分成立,可能影响入围结果。*.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驳回投诉人的其他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灌云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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