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6〕68号)
2026-08-04
河北/承德 质疑投诉
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6〕68号)
河北/承德-2026-08-04 00:00:00
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号)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车辆租赁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辛集市研泽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辛集市辛集镇兴华北路***号
被投诉人: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四地质大队(河北省水源涵养研究中心)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大石庙偏岭地质科技大厦
被投诉人: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建设大街***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座**、**层
相关供应商:承德市辉宏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石洞子沟新雅山庄**#楼******室
四、基本情况
“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四地质大队(河北省水源涵养研究中心)车辆租赁服务*包*包”于****年*月**日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采购信息,*月**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承德市辉宏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月**日辛集市研泽科技有限公司向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四地质大队(河北省水源涵养研究中心)、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月**日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月**日辛集市研泽科技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中标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四)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冀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 河北省财政厅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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