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湛江-2026-08-03 00:00:00
发布机构: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湛财采投〔****〕*号之八)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广东实验中学湛江学校高中校区建设项目用具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杭州源美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黄湖镇王位山村白石坞***号*幢西
被投诉人*:湛江市教育局(以下简称采购人)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号湛江市教育局
被投诉人*:湛江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号商务大厦*楼
相关供应商*:江西瞻宇教育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金山口工业园区
相关供应商*:广东奥莱克林饮水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富裕村富连路**号一楼、二楼之三、三楼之二
相关供应商*:广州奥彩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源街道石湖镇东路***号铭鑫商务大厦*楼***房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预算金额:**,***,***.**元(包*、包*、包*、包*的预算总额),采购日期:****年*月**日。
投诉人因对采购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投诉事项*(针对质疑事项*): 采购包*、采购包*样品要求过多,且样品评审标准中“优于”条款未充分细化和量化,分值权重畸高,存在评审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投诉事项*(针对质疑事项*): 采购包*(直饮水机采购,预算***.*万元) 未设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缺乏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针对质疑事项*): 采购包*直饮水机核心技术参数缺失、安装图纸不全,采购需求不完整,虽事后补充图纸,但核心技术要求仍未明确;投诉事项*(针对质疑事项*): 招标文件商务评审同时设置“同类业绩”与“用户评价”两项独立评分,构成变相重复计分,变相限制新企业及中小企业参与竞争。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依法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湛江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湛江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