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湛江-2026-08-03 00:00:00
发布机构: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湛财采投〔****〕**号之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湛江市第一中医医院安保管理社会化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中保诚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育美新村*号*栋***
被投诉人*:湛江市第一中医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
地 址: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号
被投诉人*: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号天润中心*楼
相关供应商:广东广中豪后勤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湛江市霞山区乐山西路*号椹山大厦*座第一、第二层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预算金额:*,***,***.**元,采购日期:****年*月**日。
投诉人因对采购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投诉事项*: 招标文件"保安员福利待遇"第*条"安保人员在享受社会保险等福利的基础上,实际所得工资不得低于湛江市最低工资标准"存在重大歧义,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关于"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的强制性规定,已严重影响供应商报价的公平性和可比性,采购结果已失公允;投诉事项*:第一中标候选人广东广中豪后勤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元/人/月的报价无法覆盖法定用工成本及合理利润,即使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异常低价”情形,也涉嫌低于成本竞标,采购人未进行实质性核查。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依法驳回投诉。
(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机关在处理本项目投诉过程中,启动了调查取证的程序,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湛江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湛江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