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2026年104号)
2026-08-03
吉林/长春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2026年104号)
吉林/长春-2026-08-03 00:00:00
吉林/长春-2026-08-03 00:00:00
吉财采购〔****〕***号
一、项目名称
区划地名历史文化展馆(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号***)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福建霖川聚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新科广场*号楼坂上社****号***室**
被投诉人*:吉林省民政厅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号
被投诉人*: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号**楼****室
相关供应商:大连微应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路***号******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回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本项目评审适用价格扣除政策存在违规,差异化适用政策,违反公平原则。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本项目应予废标,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吉林省财政厅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