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林-2026-08-04 00:00:00
一、项目名称
“吉林市昌邑区第十五小学校智慧黑板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号 )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沈阳猛狮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号***
被投诉人:吉林市昌邑区第十五小学校
地 址: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运河路**号
三、基本情况
采购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日期:暂未开标
质疑受理时间:****年*月**日
质疑答复时间:****年*月**日
投诉受理时间:****年*月**日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设置大量严苛★关键参数,指标高度指向希沃(广州视睿),仅该品牌可全部满足,构成排他性、差别待遇,采购人答复颠倒举证责任、举证不成立。*.招标文件普通技术参数批量采用希沃专属功能指标,无行业通用标准支撑,采购人答复称功能通用无事实依据。*.强制要求第三方检测报告违反市场监管总局“一单一库”政策,质疑答复概念解读错误,适用政策偏差。答疑函刻意割裂政策原文,仅截取“无需***资质”部分回避核心规定,混淆强制质量检测与产品功能验证边界,以政策片面解读驳回质疑,法律、政策适用存在明显错误,相关检测报告强制条款应当全部废除。*.采购人其他答复意见违法、缺乏法律支撑。
投诉请求:*.认定吉林市昌邑区政府采购中心编制的本项目智慧黑板磋商文件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责令暂停本项目全部采购、开标活动;*.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重新开展市场调研、全面修订磋商文件中全部排他性、指向特定品牌的严苛★技术参数,删除不合理双重佐证要求、超出国家标准的强制检测报告门槛;*.责令采购人完整提供本项目参数编制依据、行业标准文件、不少于三家主流品牌完整满足全部参数的检测报告、官方规格材料、公开核验链接;*.对采购人违规设置排他性采购需求、错误解读市场监管总局“一单一库”检验检测政策的行为予以监管纠正,出具书面整改意见;书面答复本次投诉全部事项,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送达投诉人。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本局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查阅了本项目采购文件、质疑函及质疑回复函等相关材料,同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认定实事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采购人出具的佐证材料已客观清晰证明采购人招标文件中参数设定无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行为。综上所述:四项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人全部投诉。本项目采购活动继续进行。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吉林市昌邑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