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6-07-24 00:00:00
福州市长乐区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福州市长乐区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审批长乐城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长排水〔****〕**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长乐城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代码:************************),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长乐城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工程
二、项目单位:福州市长乐区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新建长乐城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工程及配套附属设施,回用水设计规模为*.*万**/*,其中深度处理规模*.*万**/*,清水池及再生水泵房设计规模*.*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曝气生物滤池*座、清水池*座、吸水井及再生水泵房*座及相关附属设施。配套福建吴航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福州吴航钢铁制品有限公司、中节能(福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及福建鑫通码头有限公司等回用水管,总管长约*.***。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万元,流动资金**.*万元。资金来源:根据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号)文件精神,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列支。
六、建设工期:按**个月控制。
七、其他要求: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并根据评估报告意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抓紧组织实施。
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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