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2026-08-04 00:00:00
超市合作商引入公开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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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超市合作商引入公开招标(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基本情况:通过公开招标选取具有良好的品牌信誉、稳定充足的货源、优质的服务和有成熟管理体系的超市,由招标方免租提供经营场所,超市运营期间的水、电、暖费用和日常修护经费由合作商支出;经营场地室内装修及摆设由合作商按照招标方规定的样式和时间节点进行布设,费用自理。本项目分*个包,位于昌吉州。 *.商品经营范围:主要包含日用(生活)商品、各类食品、副食调料、糖茶饮料、日用洗化、办公耗材、文体用品、针棉织品等超市经营商品范围内的预包装或定型包装商品(不得售卖酒类商品)。按照招标方合理要求,适当拓展服务保障项目。 *.经营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本项目合作意向期暂定*年。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无。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每天上午
**:**
至
**:**
,下午
**:**
至
**:**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年**月**日 **:**
(二)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
(三)投标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四)提交方式:现场提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年**月**日 **:**
(二)开标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八、样品
采购包(*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条件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近*年(****年*****年)加权平均净资产≥***万元、加权平均销售收入≥***万元(加权平均数=****年度数据***%+****年度数据***%+****年度数据***%,以上数据以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六)具有一定规模的固定经营场所,总经营面积(超市店面和仓储)达****平方米(含)以上;具有完善的销售服务体系,有*家(含)以上直营超市(便利店),且在新疆或西藏地区有运营时间超过*年的线下实体超市。 在军队、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合作的形式使用的房产,建立的超市(便利店)不属于投标公司的产业,不计入该公司经营实体店面积。 (七)有稳定的货源筹措渠道,有独立的物流配送和仓储周转能力。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领须知: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需在公告截止时间(*月**日**时)前通过电子邮箱报名,报名材料采用**纸幅面加盖公司鲜章,请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二次)+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公司名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方式+招标文件接收邮箱,提供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复印件扫描无效),按顺序制作成一个***格式文件。 *.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公告附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公告附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公告附件*,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在报价方缴纳的近*个月(****年*月*****年*月)社保记录;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公告附件*); *.报价方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公告附件*); *.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公告附件*); *.投标方需提供:总经营面积(超市店面和仓储)****平方米(含)以上相关证明资料;至少*家直营超市(便利店),且在新疆或西藏地区有运营时间超过*年的线下实体超市的相关证明资料(含直营店营业执照副本、仓储场所,自有不动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及付款凭证)。在军队、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合作的形式使用的房产,建立的超市(便利店)不属于投标公司的产业,不计入该公司经营实体店面积。 以上资料仅供报名时获取招标文件使用,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是否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以最后评审为准。 (四)资格预审 采购机构发售招标文件前,需先对投标方进行资格预审,通过预审的投标方,由采购机构统一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如出现未按时递交报名资料或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方,采购机构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元。 (六)本项目按需组织开标前答疑会,具体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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