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6-08-04 00:00:00
温州市现代集团所属温州市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焦下村芙蓉路*号潘桥库大米加工厂(含设备)八年租赁权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作者:何明敏
来源:现代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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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竞价”式交易,于****年*月**日上午**时开始自由竞价,****年*月**日上午**时整开始限时竞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序号 | 坐落地址 | 出租面积(㎡) | 出租用途 | 招租底价 (万元/首年) | 租赁期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递增率 | 产权 情况 | 装修期(月) | 目前状态 | 备注 |
* | 瓯海区潘桥街道焦下村芙蓉路*号潘桥库大米加工厂 | 厂房(***层):****.** | 场内仅限开展与大米加工厂相符的经营业态 | *** | * | ** | 有 | 有 | * | 空置 | 配日处理稻谷***吨大米加工生产线*套 |
成品库:****.** | |||||||||||
综合楼一楼*间配套办公用房:*** | |||||||||||
合计 | ****.** |
二、承租人条件
*.报名竞买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资本***万元以上企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粮食经营业态相关的经营内容的企业法人,应具备大米生产加工相关资质等。竞买人应具备与竞买标的相匹配的生产能力(或经验),具有日加工大米能力***吨以上,年大米加工经营量在*万吨以上(具体以提交购销合同等证明文件为准)。
*.竞买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负面名单,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事故或经营异常情况。竞买企业的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以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股东证明、最大股东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为准)。作为履约担保的自然人也须提供信用报告。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标的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成交者,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未成交者,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并在成交结果公告后**个工作日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期限*年。租金前五年不变,自第六至第八年租金在第五年度的租金基础上增加*%,出让方给予竞得人*个月装修期,装修期内免收租金。租金每半年一付,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缴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此后每期租金于上一期租金到期前支付,先付后用,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履约保证金为年租金成交价的**%(取万位整数),须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缴清。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规定时间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
*.若信息披露期满无人报名,则信息披露终结。
*.租赁标的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本公告与“浙交汇”网站项目页面披露信息如有不一致,以“浙交汇”网站项目页面披露信息为准。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下午*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江滨东路*号温州国际会展中心一期*楼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
出租方咨询电话:*************
现代集团业务举报:*************
现代集团纪检举报:*************
温州联交中心纪检监督电话:*************
温州市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