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台安县非住宅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台安县非住宅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台安县非住宅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
*.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按省、市汇交要求完成。(最终以签订合同为准)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省级审核数据汇交平台通过后,上报成果报告,甲方一次性付清项目款。
二、服务内容
*.完成非住宅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数据整合、摸底复查与台账更新,精准锁定违法违规图斑。*.开展现场测绘、实地调查与图斑分析研判,明确占地性质、用途、权属及违法情形。*.依据政策标准完成处置认定,规范建立整治档案与成果资料。*.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定风险应对预案,保障整治工作平稳推进。
三、具体工作内容
*、前期准备工作:整合 “二调”“三调” 耕地与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规划审批、不动产登记、永久基本农田、卫片执法等各类基础数据,完成数据清洗与整治,夯实整治工作数据基础。
*、摸底排查工作:对已纳入台账的非住宅类房屋图斑开展全面摸底复查,逐户核实分类情况与举证材料,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
*、台账更新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工作要求,动态更新整治工作台账,完善信息要素,制作专项整治工作底图。
*、测绘调查工作:严格按照测绘规范开展现场测绘,采集图斑位置、面积、现场影像等数据,实地核查地块归属、实际用途与现状情况。
*、图斑分析工作:叠加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等数据,对图斑逐一分析占地情形,细化分类判定违法类型,统计占用耕地及基本农田面积。
*、政策认定工作:结合调查结果与现行政策,对每个用地图斑进行分类处置政策认定,提供技术支撑与合规判定依据。
*、风险防控工作:开展专项整治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定完善风险应对预案,防范化解各类矛盾隐患。
*、档案与成果工作:按档案管理规范建立纸质与电子整治档案,完善各类调查取证材料;编制专项整治工作报告、技术报告等成果资料。
四、主要技术依据
(*)《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八不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辽宁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第二步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合[****]***号);
(*)其他现行国家及行业最新规程规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按省、市汇交要求完成。(最终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响应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三)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启时间)、解密时间为**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台安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台安县台北街道办事处前进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新县城府前大街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盘山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