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2026-08-03 00:00:00
泉州清源书院合作运营招商项目招商公告
受泉州古城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对泉州清源书院合作运营招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商引入合作方。
一、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一)招商合作项目名称:泉州清源书院合作运营招商项目。
(二)项目概况
泉州清源书院位于鲤城区承天干校(承天巷*****号),由委托方泉州古城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改造、提升。泉州清源书院是泉州千年文脉传承的核心载体与重要文化地标,历史底蕴极其深厚。项目场地占地面积约****.**平方米,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为委托方自有资产。现委托方通过公开招商,采用综合评议方式择优选定本项目的合作方,负责项目运营管理。
项目场地平面图详见公告附件。
二、项目合作模式
坚持“产权不变、土地性质不变、业主不变、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委托方通过公开招商,引进具备地方文化项目成功运营经验的合作方运营团队,负责项目的运营管理,打造书茶相融的宋式生活体验地标。具体如下:
(一)委托方负责提供清源书院项目的场地(以现状为准);与合作方开展文创、食创及其他合作;委托方及泉州文旅集团有权无偿将项目场地作为政务接待文化会客厅使用;负责项目运营情况的监督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经营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态合规监管、经营收入核查等),确保项目运营符合合同约定要求;依据《清源书院项目运营招商合作合同》约定收取合作方支付的租金和营业额抽成。
(二)合作方负责项目日常运营管理;承担项目运营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硬装、软装费用,各类设备采购及维护费用,以及人员招聘、薪酬等相关费);负责办理项目运营所需的营业执照、审批备案及相关手续;与委托方开展文创、食创及其他合作;负责项目场地装修设计及装修工程实施方案,装修设计方案须报请委托方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合作方接受委托方的运营管理监督;依据《清源书院项目运营招商合作合同》约定向委托方缴纳租金和营业额抽成。
(三)项目规划方向、运营业态及目标:
泉州清源书院以“书香泉州·茶香刺桐”为主题定位,以保护优先、文脉为魂、美学为韵、体验为核、产业为链,打造文茶相融的宋式生活体验地标。项目以书文化、茶文化为核心主题,融合宋式美学、书院文脉与非遗传承等元素,构建集文化展示、阅读休闲、雅集体验、商业消费于一体的多功能文化空间。
业态准入:项目整体空间须围绕宋式文人生活美学进行场景营造,鼓励引入茶道、香道、书画、棋弈、雅集、研学等具有文化内核的业态;配套精品文创零售、轻食茶点等辅助性业态。禁止引入与文化定位冲突、破坏整体风貌的业态(如酒吧、重油烟餐饮、歌舞娱乐场所等)。
运营目标与定位:
*.文化地标:依托书院历史底蕴,常态化举办读书会、文化讲座、艺术展览,延续城市书香文脉,打造市民及游客的文化休闲客厅。
*.体验标杆:复原与创新宋代文人雅集场景,通过“茶+香+文旅”的深度融合,提供沉浸式宋式生活美学体验,树立泉州古城文旅消费新风向。
*.产业示范:以非遗活化与文创开发为突破口,联动本地非遗传承人及匠人资源,开发具有泉州海丝文化特色的伴手礼与研学产品,实现文化效益与商业效益的双向共赢。
*.对外窗口:承接政务及商务文化接待功能,作为展示泉州古城保护活化成果与文旅运营成效的重要窗口。
三、合作主要内容
(一)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年,起始时间以《清源书院项目运营招商合作合同》为准。
(二)租金及运营收益分配
合作期内,合作方向委托方支付保底租金并对项目运营收益进行分配,其中:
*.保底租金。月租金*****元,租金每三年递增*%、第十年按第九年标准执行;设置*个月免租金期,分别在合作期前三年抵扣。
*.运营收益分配。运营收益分配按合作方每月实际经营总收入的比例分配,该比例不低于*.*%,具体以合作方在合作申请文件的报价为准。(上述经营总收入含线上线下全部营收、研学收费、文创销售、场地租赁、** 合作分成、团购分销所有流水,无任何抵扣扣除项)。
租金及收益分配按月结算。合作期间,合作方须于每月**号前向委托方如实提供上月经营流水、营收台账及相关经营凭证,配合对账核查。具体结算方式详见《清源书院项目运营招商合作合同》。
注:若合作方申请方的合作申请文件“收益分成”报价低于*.*%,合作申请文件无效。
(三)合作延展
*.**授权与共创合作:委托方开放“泉州古城”官方****品牌授权,合作双方可围绕泉州海丝文化、书院文脉等元素共同开发文创及食创产品,打造特色伴手礼,并在双方渠道联合展销,共同参与国内外展会推广,实现资源互补、成果共享,共同提升泉州古城文化**影响力与市场辨识度。
*.政务接待文化会客厅:项目场地将作为泉州文旅集团、委托方在泉州古城政务接待、考察调研定点会客厅,承担上级调研、政企交流、来宾参访接待功能,展示古城文化风貌、活化成果及文旅运营成效,打造古城对外文化展示窗口。
(四)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柒万贰仟元整(¥*****.**),由合作方在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向委托方支付。
(五)项目退出机制
合作方应严格执行《清源书院项目运营招商合作合同》,若发生下述情况,委托方有权终止合作关系并解除合同:
*.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将项目场地私自转租、转借或交由第三方运营;
*.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或在合作过程中存在重大失信行为;
*.被行政机关处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发生重大负面舆情,严重影响项目形象。
*.因不可抗力(如疫情、自然灾害)导致无法履约的,经双方协商可延期执行,最长不超过*个月。
若委托方因上述情形决定终止合作的,将书面通知合作方,合作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日内完成项目交接、清退场地,并妥善处理相关善后事宜。合作方已投入的装修、设备等费用不予补偿,造成委托方损失的,委托方有权追究赔偿责任。具体详见。《清源书院项目运营招商合作合同》。
四、意向合作方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一)本项目意向合作方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企业资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不低于***万元人民币(提供营业执照);
(*)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的查询结果进行判定]。
*.合作申请方或合作申请方的控股股东须有运营项目的经验要求(满足以下任意一项即可):
(*)近*年内,成功运营过至少*个文旅/研学相关项目(提供相关合同/验收证明或运营报告);
(*)近*年内,成功运营过至少*个非遗文化项目或文化场所(提供相关合同/验收证明或运营报告)。
*.合作申请方资金与信誉要求:
(*)提供近*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授信证明;
(*)提供近*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二)本项目由评议委员会对合作申请方的资格进行审查。合作申请方须对所提交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五、公开招商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本项目公开招商的意向合作方,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节假日除外)至本中心办公地点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领取《公开招商文件》(项目编号为************)(索取邮件请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内容请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方式等)。
(二)领取《公开招商文件》的意向合作方、合作申请方及合作方应严格保密获知的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并仅为参与本项目招商活动或履行本项目合作协议的目的而使用。严禁非授权透露、使用、复制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六、遴选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议的办法,择优确定合作方。
七、交易保证金
(一)交易保证金的汇达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拾万元整(¥******.**)。
(三)交易保证金的缴交方式:可选择银行柜台、网银转账、手机银行缴交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意向合作方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交易保证金”字样。意向合作方授权他人办理报名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四)交易保证金账户:
通过邮件索取交易保证金账户。(索取邮件发至电子邮箱:***@********.***,邮件内容请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
八、公告时间
(一)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看样及审慎调查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
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和现状以招商文件为准。公告期内,合作申请方若对本项目有疑问的,可书面向委托方申请了解本项目相关情况,但委托方并不义务必须答复或者提供任何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九、合作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合作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递交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号东海大厦*幢*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二)合作申请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在上述时间内到达送达地点,负责递交合作申请文件并填写《合作申请文件递交登记表》,本中心将在收取《合作申请文件递交登记表》时对合作申请方进行编号,并将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合作申请方编号明确于《合作申请文件递交登记表》(一式贰份,本中心、合作申请方各执壹份)。在递交合作申请文件的同时,合作申请方应向本中心提交不需要密封的以下资料: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招商活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交易保证金的交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未在上述时间内递交合作申请文件的、未按招商文件要求密封完好合作申请文件的、未按文件规定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或者未向本中心提交上述不需密封资料的合作申请方,其合作申请文件将不予接收并立即退回该合作申请方。
备注:上述复印件需加盖合作申请方单位公章,否则合作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三)在递交合作申请文件时间截止之前,合作申请方可以要求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合作申请文件,截止之后合作申请方不得要求撤回已提交的合作申请文件。
(四)合作申请文件有效期为递交合作申请文件截止日起**个日历日。在此期限内,所有合作申请文件均保持有效。若合作申请方成为中选合作方,与委托方签订正式相关合作协议,则其提交的合作申请文件持续有效。
十、评议会
(一)评议会时间: ****年*月**日**时**分开始评议。
(二)评议会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号东海大厦*幢*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区。
(三)在评议过程中,合作申请方需在评议地点候场,如有必要,评议委员会有权要求合作申请方对其申请材料进行阐述、说明。
(四)评议会如只有一个满足资格要求的合作申请方参与,且其最终得分大于或等于**分的,评议委员会可确定该合作申请方为中选合作方。
(五)评议委员会根据评议实际情况做好评议会情况记录并向委托方提交评议报告。
(六)评议委员会经评议,认为所有合作申请文件都不符合招商文件要求的,可以予以否决所有。评议委员会决定否决所有合作申请文件的,应当在评议报告中说明具体理由。
十一、评议结束后的相关程序
*.本中心在本项目评议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根据经委托方盖章确认的评议结果在本中心网站(***.********.***)发布评议结果及招商结果公告。
*.委托方在收到评议委员会提交的评议报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本中心发出书面评议及中选结果,本中心在收到委托方出具的评议及中选结果*个工作日内向该项目中选合作方发出书面《中选通知书》并将该通知抄送给委托方。
*.中选合作方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本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中选合作方应当在收到《中选通知书》起*个工作日内,凭《中选通知书》及交易服务费缴款凭证与委托方签订合作协议。招商文件(包括正式发出的澄清、修改等文件)和中选合作方提交的合作申请文件中被委托方接受的内容均构成合作协议的组成部分。
*.委托方应在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本中心出具《协议签订完毕函》,并将已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送本中心存档。
*.本中心在收到《协议签订完毕函》及合作协议复印件的当日出具《交易凭证》。
十二、交易费用
(一)合作申请方为参加此次公开招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准备合作申请文件、尽职调查、递交合作申请文件等)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无论发生何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方和本中心终止招商程序的情形),委托方和本中心均无义务或责任对合作申请方花费的上述费用予以补偿或赔偿。
(二)本项目交易服务费为人民币陆万元整(¥*****.**),由中选合作方在收到《中选通知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本中心支付。
(三)中选合作方未按要求向本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本中心将直接从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
十三、其他提示事项
(一)本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交易。
(二)项目详情详见《招商合作项目主要内容》。
(三)各意向合作方及合作申请方必须自觉遵守招商活动规则,不得干扰招商活动的各项工作,更不能有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有违反本招商文件和申请合作承诺的行为,委托方和本中心有权即刻取消其合作申请资格、终止招商程序或宣布评议无效,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委托方和本中心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四)委托方保留在向合作方发出中选通知之前的任何时候拒绝接受所有合作申请或终止招商程序的权利。除退还交易保证金[但不包括《公开招商文件》(项目编号************)规定的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情况]外,委托方和本中心不对受此影响的任何合作申请方承担任何责任。
(五)若评议委员会未按照《公开招商文件》规定的评议程序、评议方法和评议标准进行评议,委托方有权宣布评议无效、取消中选资格并组织重新评议或终止招商程序。
(六)招商文件及其涉及的整个过程的解释权归委托方。
(七)在本项目合作方产生前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本中心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本中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争议涉及本中心时,当事人可以向本中心的监管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向本中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公告在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十五、本中心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号东海大厦*幢***室。
邮编:****** 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