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2026-08-03 00:00:00
陈仓区人民检察院未检“一站式”办案区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未检“一站式”办案区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持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在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号金融广场*座****室获取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未检“一站式”办案区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陈仓区人民检察院未检“一站式”办案区建设):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 | 检察业务用房施工 | 陈仓区人民检察院未检“一站式”办案区建设 | *(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陈仓区人民检察院未检“一站式”办案区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号)。(*)绿色发展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号)。(*)支持本国产业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号)。(*)支持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陈仓区人民检察院未检“一站式”办案区建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投标供应商提供****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半年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
***、投标供应商提供****年*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供应商提供****年*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投标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提供承诺书;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
途径:持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在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号金融广场*座****室获取磋商文件。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号金融广场*座****室纸质版文件递交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号金融广场*座****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公告媒体: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陈仓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虢镇南环路西段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纳百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号金融广场*座****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武鲍华、张贝贝,王文生、徐睿
电话:***********
纳百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