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请选择-2026-08-03 00:00:00
各律师事务所:
现对安徽至诚报业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等*户金融不良债权资产专项法律服务代理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安徽至诚报业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等*户金融不良债权项目风险
代理法律服务项目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采购范围:为我司与安徽至诚报业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等纠纷执行案件(含标的债权项下衍生案件,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申请、参与破产以及代位权诉讼、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等的☑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仲裁☑)相关法律程序,提供律师代理服务,律师事务所的代理范围主要为:
(*)促使原《借款合同》相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商务谈判、诉讼、和解及调解等方式;
(*)通过推动执行程序实现债权回收,则为执行阶段全部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代为申请执行及恢复执行,代为变更执行主体,代为审查案件有关材料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根据公司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代为申请查封、冻结、扣押财产等执行措施,代为申请执行财产评估、拍卖、变卖,代为执行租金收入、代为提出执行异议以及产生的如提起代位权诉讼等衍生诉讼,代为参加和解、参加听证会,代为申请划转有关回收款项等;
(*)通过推动破产程序实现债权回收,则为破产阶段全部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与法院、管理人、债务人及其他利益相关方进行沟通与协调,代为草拟破产申报材料并进行破产财产申报,参与债权人会议,起草、审查与破产程序相关的各类法律文件并出具法律意见,基于管理人违法违规行为产生的维权与诉讼,包括向监管部门投诉、寻求第三方调解与仲裁、起诉管理人、协助处置抵押资产等;
(*)寻找并沟通意向买受人,通过债权转让方式实现资产处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个标包
*.服务期:*年。期间采购人享有单方解除权,即第一年到期后,若代理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债权实现回款或查封到新的财产线索),经采购人考察同意后合同可以继续履行;若第*年内未实现回款或未查封到新的财产线索,则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年到期后,参照前述约定,经采购人考察同意后,合同可以继续履行。
*.项目预算:以代理期间每个案件债权回收的净现金额即采购人就该案件实际收到的清收回款现金总额扣除该案件全部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基数,乘以阶梯分段报价费率(如下表)计算支付代理费,项目总预算不超过**万元。其中清收回款仅为代理期间采购人收到的款项,不含采购人此前已收到的款项及代理期间结束后收到的款项。
分户分段按照固定费率设置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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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债务人 |
抵押物变现回收的债权扣除相关费用 |
非抵押物变现回收的债权扣除相关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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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间 * |
区间 * |
区间 * |
区间 * |
区间 * |
区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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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款区间(万元,含上限) |
代理费比例(%,含税) |
回款区间 (万元,含上限) |
代理费 比例(%,含税) |
回款区间(万元,含上限) |
代理费比例 (%,含税) |
回款区间(万元,含上限) |
代理费比例(%,含税) |
回款区间 (万元,含上限) |
代理费 比例(%,含税) |
回款区间(万元,含上限) |
代理费比例 (%,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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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至诚报业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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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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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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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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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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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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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正林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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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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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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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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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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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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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悦禾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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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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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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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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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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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森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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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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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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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宸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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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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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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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瑞可达商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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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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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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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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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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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
* |
举例:假设安徽至诚报业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一户债权代理期间通过处置抵押物累计清收回款***万元,且假设采购人支出评估费等费用**万元,则费用标准为:*****%+*****%+(**********)**%=**万元。
中标人代理期间内,符合以下任一情形:(*)促成债务人、担保人对债务自觉履行清偿(非经法院强制执行程序);(*)促成采购人与债务人、担保人另行达成有效协议对案件债权清偿予以妥善处理;(*)介绍的第三方成功收购案件债权(中标人应于采购人启动债权转让程序前,书面提交意向购买人的情况说明及联系信息)且中标人能够提供书面证明材料证明其主动贡献的;(*)主动推动债务人或担保人进入破产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代采购人提起破产申请、说服债务人自行申请破产等),且后续通过管理人分配实现债权回收。代理费按上述分户固定费率表计算的金额减半收取即:代理费 = 该户主动促成回款的净现金额 × 对应标准阶梯费率 × **%。
中标人代理期间内,采购人自主对外转让标的债权(非因中标人引荐),应提前【**】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中标人。中标人收到通知后,应在【*】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配合工作:(*)整理并移交与该债权相关的全部法律文件及证据材料;(*)配合采购人及受让方完成尽职调查所需的资料提供与说明;(*)协助草拟或审阅债权转让相关法律文件;(*)其他采购人合理要求的配合事项。
中标人完成上述全部配合工作后,采购人按【每户人民币****元】的标准向中标人支付补偿费用,一次性包干。
本款补偿费用为中标人配合转让工作的人工成本补偿,不适用上述分阶梯费率标准。中标人未在上述时限内完成配合工作的,采购人有权不支付本款费用。
中标人代理期间内,若因标的债权的债务人或担保人处于破产程序(非因中标人促成),采购人通过破产管理人分配实现债权回收,代理费按以下方式计算:代理费 = 该户破产分配所得净现金额 × 该户对应标准阶梯费率 × 【**%】。
同一户债权在代理期间同时存在破产分配和法院执行回款的,两类回款分别按各自对应费率独立计算,合并结算。
采购人原则上不接受以物抵债方式实现债权回收。中标人代理期间内,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案件采取以物抵债方式实现债权回收的,若中标人促成采购人完成以物抵债、并完成抵债资产清场及办证手续的,采购人按照每户债权*万元标准支付代理费。
*.项目类别:服务类
**.其他:本次服务费用方式:
(*)每个案件债权回收的净现金额按季滚动结算,支付条件为采购人指定账户实现债权回收且收到中标人出具的正式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个工作日内;根据约定的计算规则及实际代理成果,中标人就*个案件可以收取的代理费合计达到中标价的**%时,采购人可以暂停支付;若存在尾款,于代理期限届满后一个月内,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出具的正式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满**个工作日后支付。
*.合同项下的全部代理费均为含增值税的含税价,且已经包括了中标人在代理服务过程中的全部差旅、食宿、协调、沟通、谈判、会议、法律意见出具、协议起草诉讼(含代理期间内案件的债务人、担保人、案件债务人的其他债权人或其他第三人针对委托事项提出的相关诉讼、异议,涉及到需要采购人起诉、应诉或答辩的代理事项)及执行代理等工作内容的所有费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
*.资质要求:
(*)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已通过上年度考核;(提供证明材料)
(*)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提供承诺函)
(*)服务律师应当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并经年度考核合格,团队负责人或主办律师中至少有*人具备合伙人资格;(合伙人提供律所的盖章证明文件)
(*)在民商法、诉讼法等领域具有较强的法律专业服务能力和服务经验,在业界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提供承诺函)
*.供应商业绩要求:具备金融不良债权类项目处理经验。(提供合同协议书或者裁判文书作证明)
*.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提供承诺函)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近三年(自 ****年*月*日起至今)内未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受过刑事、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处分等;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不予合作客户名单等;在近三年内(****年*月*日至今)本单位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供应商服务团队接受采购人委托的同时不得为采购人利益冲突方提供服务。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待审核通过后确定具体时间)。
*.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发布后,投标人可通过【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信息化平台(网址 *****://*****.*********.***/,以下简称“招标采购信息化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发布媒介: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安徽省投资集团(*****://*****.*********.***/)、中安资产公司(***.*****.***)。
四、响应文件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非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递交地点为【合肥市经开区繁华大道与宿松路交口皖投产融中心**栋**层】。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拒绝接收。
五、开启时间及地点
*.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经开区繁华大道与宿松路交口皖投产融中心**栋**层
联 系 人:何经理
电 话:***********
*.招标采购监督信息: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监督组
联系人:朱经理
电 话:*************
七、其他事项说明
*.拟合作的中介机构应当承诺遵守采购人管理规定并保守商业秘密;
*.拟合作的中介机构能够满足采购项目的时效性、专业性等要求;
*.拟合作的中介机构同意在项目实施前与采购人签署《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合同模板由采购人提供;
*.承办项目的团队应当承诺按照高效、勤勉、尽责的原则完成相关服务,项目负责人对所提供服务进行质量把控;
*.采购人将对合作中介机构进行考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