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2026-08-03 00:00:00
关于中国重燃自主研制*****级*级重型燃气轮机首台套示范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
粤发改核准〔****〕*号
国电投(东莞)热电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核准中国重燃自主研制*****级*级重型燃气轮机首台套示范电站项目的请示》(东莞热电发展〔****〕*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推动我国自主研制重型燃气轮机国产化发展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和产业基础,同时保障东莞市电力供应,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中国重燃自主研制*****级*级重型燃气轮机首台套示范电站项目项目(项目代码为:************************)。
项目单位为国电投(东莞)热电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科技工业园同欣路*号。
三、项目建设*×*****级(**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其中燃气轮机采用我国自主研制的重型燃气轮机****兆瓦级*级重型燃气轮机。
四、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为企业自筹,其余部分通过银行贷款方式解决。
五、建设项目要满足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环保、节能和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要求。
六、项目要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在项目实施中,要进一步加强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针对识别的特征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质监工作,在收到核准文件后将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附件*)加盖公章后反馈我委(省能源局)。
七、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八、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国重燃自主研制*****级*级重型燃气轮机首台套示范电站项目有关事项的复函》(粤发改能源函〔****〕****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地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中国重燃自主研制*****级*级重型燃气轮机首台套示范电站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意见的函》(东府函〔****〕**号)、《关于上报中国重燃自主研制*****级*级重型燃气轮机首台套示范电站项目核准支持意见的请示》(东发改函〔****〕**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十、请国电投(东莞)热电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定之日起*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国电投(东莞)热电有限公司在*年期限届满的**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一式两份)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