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南武水许可决〔2026〕128号南宁市武鸣区水利局关于准予《南宁市武鸣弘瑞乡镇供水有限公司太平自来水厂取水许可延续的申请》行政许可的决定书
2026-07-16
广西/南宁 审批|立项|规划
水利局:南武水许可决〔2026〕128号南宁市武鸣区水利局关于准予《南宁市武鸣弘瑞乡镇供水有限公司太平自来水厂取水许可延续的申请》行政许可的决定书
广西/南宁-2026-07-16 00:00:00

水利局:南武水许可决〔****〕***号南宁市武鸣区水利局关于准予《南宁市武鸣弘瑞乡镇供水有限公司太平自来水厂取水许可延续的申请》行政许可的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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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武鸣弘瑞乡镇供水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延续取水申请书》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明确我区水资源税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经审核,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取水许可延续的申请,核定年取水量为**.*万**,取水许可证电子证照编号*****************,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请你单位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

水许可管理办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明确我区水资源税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规规章规定,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水量调度管理,特殊情况下,应当服从我局及当地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的取水限制决定。加强取水计量设施维护,完善用水计量台账,按月报送取水量数据,依法缴纳水资源税,并于每年**月**日前向我局报送年度取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下次延续取水申请,请于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日前提出。

三、根据有关规定,取水许可证采用电子证照,不再发放纸质取水许可证,用水单位可自行打印,电子证照与纸质取水许可证具有同等效力。

四、《取水户取用水行为责任告知书》随文发送你单位,请你单位严格落实取用水管理有关规定。

 

附件:取水户取用水行为责任告知书

 

                                 南宁市武鸣区水利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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