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6-08-03 00:00:00
广州开发区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关于****年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日常综合服务工作的询价公告
为助力打造广州“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之都”核心区,推动广州开发区黄埔区民营经济及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现拟对外遴选一家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协助广州开发区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开展****年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日常综合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委托事项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项目名称
****年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日常综合服务工作。
(二)服务时间
服务期限自委托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期满。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在服务时间内协助中心纵深推进民营经济及中小企业发展、人才服务等综合业务工作。主要包括:
*.积极探索“中小企业能办大事”高质量发展路径。
通过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积极摸查区内民营中小企业发展诉求,结合宏观环境形势和我区实际,编制《广州开发区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规划报告》。
*.培育壮大优质民营中小企业。
围绕重点服务企业,建立“一企一档、一链一档”数字化档案,汇总企业相关信息,构建不少于****家重点服务企业数据库。
依托数据库信息资源,多维度分析挖掘区内高成长潜力民营企业,并针对不少于**家企业制定陪伴式服务成长计划,提供法律、财税、知识产权等专业领域服务资源,助力其加速成长、梯次升级。
*.推动创新要素资源向民营中小企业集聚。
(*)围绕低空经济、人工智能、新材料等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产业,梳理产业上下游中小企业发展诉求,组织举办不少于*场场景对接活动,匹配上下游协作对接需求,进一步推动产业转移、深化交流合作。
(*)围绕出口型民营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需求,组织举办不少于*场合规管理、风险防控、市场布局等专题培训活动,并组织企业赴境外参加展会活动*次,匹配海外市场需求与供给。
(*)围绕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需求,聚焦金融要素保障,统筹组织不少于*场科技金融、普惠金融等专项融资宣讲活动,推广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金融产品,助力民营中小企业提质增效、提升综合竞争力。
(*)系统梳理民营中小企业在税务、人才、融资、数字化转型等方面的核心诉求,结合现行政策体系和我区实际,整理形成《广州开发区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政策汇编》。
*.配合落实企业人才引进服务工作。
协助拓宽人才线索渠道,聚焦我区重点产业高端人才需求,推动区内企业与人才开展精准匹配。
*.协助开展其他事务性和辅助性工作。
二、项目征集起止时间
****年*月*日至*月**日(*个工作日)
三、经费预算
在服务期限内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服务数量和质量指标,经我方考核验收合格的,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用,总费用不超过**万元人民币。
四、对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的企业事业组织或社会团体(社会团体须具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本项目支持社会团体、科研院所及服务机构等组成联合体申报,须明确*家牵头单位,成员单位总数不超过*家(含牵头单位),且牵头单位具备*人及以上专职专业服务团队。同一单位不得在不同联合体中重复申报。
(三)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能力。
(四)申报单位应熟悉国家、省、市、区的相关政策,具有国际合作经验,拥有稳定国际服务资源,能够为企业提供人才对接、国际知识产权服务等支持。
(五)申报单位应提供单位有效的资质证明。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六)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强的综合服务能力。有协助政府部门服务企业的经验,熟悉促进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业务。
五、提交材料清单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单位履行任务的实力证明材料,包括开展同类服务的证明材料等;
(五)具体工作推进方案;
(六)报价及预算明细;
(七)信用报告(信用中国或信用广东)。
六、材料提交方式
请将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并将材料密封加盖骑缝章)于****年*月**日**:**前交至广州开发区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的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报名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道香雪大道西*号*栋***房广州开发区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邮政编码:******,联系人:梁晓芳,电话:************,工作日:*:*****:**、**:*****:**。
七、遴选标准
广州开发区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采用综合评分法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具体遴选评分标准如下:
本项目由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价格评分和综合信用评价得分四部分构成。评分比重构成如下:
八、签订委托合同
中心牵头组成评审小组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中心有权根据评审结果决定中标单位,并按其制定的标准合同文本与中标单位签订委托合同。
九、其他
*.如本项目依法被确定应适用其他采购方式(如公开招标),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且无法纠正,或截止时间收到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不足*家等法定或约定终止情形时,中心有权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将通过原公告渠道发布终止公告。
*.中心有权对本公告及其相关文件进行解释。本公告内容如需变更,将以书面形式发布补充公告。
*.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与我方签订委托合同的,我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广州开发区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