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电动牵引车设备性租赁项目(II期)项目合同及履行公示
2026-08-03
广东/广州 中标结果
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电动牵引车设备性租赁项目(II期)项目合同及履行公示
广东/广州-2026-08-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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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电动牵引车设备性租赁项目(**期)
公告*正常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电动牵引车设备性租赁项目(**期)
共 * 条
公示信息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电动牵引车设备性租赁项目(**期) | ||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电动牵引车设备性租赁项目(**期) | ||
| 性质 | 正常 | 文件发布人 | 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公示发布时间 | ********** | ||
合同信息
| 合同名称 | 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电动牵引车设备性租赁项目(**期) | ||
|---|---|---|---|
| 招标人名称 | 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招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 中标人名称 | 海通科创(深圳)有限公司 | 中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 合同签订人或其委托人全称 | 海通科创(深圳)有限公司 | 合同金额 | ******** |
| 合同单位(甲方) | 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合同单位 | 海通科创(深圳)有限公司 |
| 合同期限(年) | / | 合同签署时间 | ********** |
| 质量要求 | 按技术规格书执行 | ||
| 合同主要内容 | 合同项目的供货范围是**台全新低速偏置驾驶室集装箱电动牵引车租赁服务,电动牵引车应满足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场内生产使用需求,由出租方委托特检院检测,并取得委托检验报告。租赁期内,出租方承担电动牵引车维修、保养所需的维修耗材及维修人工费用。车辆正常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轮胎消耗(不含轮胎更换人工费用)、电费及充电设施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应满足承租方对于车辆的出勤使用要求,出租方需在车辆租赁期间派驻*名(含*名现场管理人员)专业的技术人员队伍长期驻港负责上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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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内容 | 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