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一中本部一楼食堂及南校区食堂对外承包(委托)经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8-03
安徽/合肥 中标结果
金寨一中本部一楼食堂及南校区食堂对外承包(委托)经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合肥-2026-08-03 00:00:00
金寨一中本部一楼食堂及南校区食堂对外承包(委托)经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金寨一中本部一楼食堂及南校区食堂对外承包(委托)经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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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一中本部一楼食堂及南校区食堂对外承包(委托)经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情况

金寨一中本部一楼食堂及南校区食堂对外承包(委托)经营项目(项目编号:***************)于****年**月**日完成评标工作,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肥鑫邦饮食发展有限公司

*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肥市鸿青商务发展有限公司

公示截止日期为****年**月**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反映。

招标人:安徽省金寨第一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栋

联系人:高工

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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