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甘肃公司浙能集团甘肃有限公司陇电入浙大基地股权合作专项法律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2026-08-03
浙江/杭州 招标采购
【浙能甘肃公司浙能集团甘肃有限公司陇电入浙大基地股权合作专项法律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浙江/杭州-2026-08-03 00:00:00
浙江/杭州-2026-08-03 00:00:00
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
二、报价有效期:**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浙能集团甘肃有限公司
四、采购标的名称:浙能甘肃公司浙能集团甘肃有限公司陇电入浙大基地股权合作专项法律服务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 序号 | 物料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交付时间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
| * | 法律顾问服务 | * | 项 | *% | ********** | 浙能集团甘肃有限公司 |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陇电入浙大基地股权合作专项法律服务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浙江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全程参与陇电入浙大基地项目前期谈判,我公司与中央企业股权合作方案、合资公司章程等由其设计并持续优化。本次专项法律服务需在前期工作成果基础上推进,未来可能涉及方案落地、监管政策对接、资本金变动、股权变动等,必须确保与前期法律服务在技术路线、逻辑框架和合规口径的高度一致,保证服务的“配套性”,避免因更换服务方导致信息断层或方案偏差,因此,需从原供应商处采购。 其次,大基地项目涉及新能源特殊监管政策,阳光所在长期服务中已全面掌握我公司及央企合作方未公开的谈判策略、股权合作路径、风险应对策略等核心商业秘密。若采用公开方式采购,一是难以保证应答单位具备同等精准的政策把握能力,二是过程中难以避免将项目背景、交易结构等敏感信息暴露于非最终中选方,迫使上述秘密向多家潜在供应商披露,扩大知悉范围,增加泄密风险。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浙江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
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号世贸中心*座**楼
八、公示有效期: ********** 至**********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 采购执行人:吴工 | 电话: *********** |
|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