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兴隆乡王团村养鸡场建设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2026-08-03
宁夏/吴忠市 招标采购
同心县兴隆乡王团村养鸡场建设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宁夏/吴忠市-2026-08-03 00:00:00

同心县兴隆乡王团村养鸡场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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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心县兴隆乡王团村养鸡场建设项目已由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隆乡王团村养鸡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同发改审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同心县兴隆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同心县****年度常态化帮扶项目资金招标人为同心县兴隆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鑫盛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建筑工程:*.管理用房:新建成品管理用房,位于项目用地北侧,建筑面积为***㎡,建筑高度*.**。

*.鸡舍:新建两栋鸡舍,位于饲料大棚东侧,面积均为****.**㎡,建筑高度*.**。

(二)室外附属工程:新建室外砂砾路,面积为****.**㎡。

(三)给排水工程:本项目排水均采取雨、污分流制,周边无市政排水管道。由抽粪车定期清掏,运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本工程建筑危险级别属*类火灾中危险级,灭火级别为**,选用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四)电气工程:本项目用电负荷为三级负荷。(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建设地点:同心县兴隆乡王团村

*.*计划工期:***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

*.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同心县兴隆乡人民政府

址:同心县兴隆乡李堡村

联系人:马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鑫盛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鸿曦悦海湾*区*号楼***室

联系人:钱宇坤(项目负责人)、鲁文华、王鹏、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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