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漯河-2026-08-03 00:00:00
双汇总部大楼充电桩日常维保服务单位招标公告
发布者:双汇新闻中心发布时间:**********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双汇总部大楼充电桩日常维保服务项目,已由大楼服务中心按内部审批流程完成立项,审批状态为已通过,招标人为中国双汇总部大楼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维保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双汇总部大楼园区内
项目规模:总部大楼现有充电桩共**台,其中非机动车充电桩**台、机动车充电桩**台,设备将于****年*月超出原厂免费质保期。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上述**台充电桩的日常维保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充电桩日常巡检、清洁及功能检测;故障排查、维修及零部件更换(易损件及非人为损坏核心部件);维保记录台账建立;配合招标人开展用电安全培训。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合同期满后,招标人可根据服务情况及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续签期限不超过*年。续签条件及考核标准另行约定。
维保服务约定:仅非人为、无外力撞击损坏配件适用本条,判定依据为本报价单含税单价;单件≤*** 元,乙方免费上门、拆装、调试,辅材零收费;单件>*** 元仅收配件费,安装全免费。车辆撞击、私自改装、人为进水损毁配件不享受免费安装。配件更换须甲方现场签字确认,旧件统一由甲方回收。本条为强制要求,不满足直接废标;报价单与本公告冲突,以公告为准。
服务期满可续签最长*年,续签维保单价不得高于本期,考核标准另行约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电气设备维修、充电设施运营等相关内容)。
投标人近*年(****年*月至****年*月)至少承担过*项类似规模(**台及以上充电桩)的充电设施维保服务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或低压),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投标人近*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截止时间:****年*月*日**:**前。
投标地点:双汇总部大楼大楼服务中心(河南省漯河市牡丹江路***号)。
验证方式: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招标文件。如需电子版,可同步提供*盘拷贝,标书免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前。
递交地点:双汇总部大楼大楼服务中心。
递交要求:投标文件须密封包装并加盖公章,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地点:双汇总部大楼一层展厅党建室。
参与人员: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无法提供不予参与开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仅在双汇发展官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双汇总部大楼服务中心
地址:河南省漯河市牡丹江路***号中国双汇总部大楼
联系人:任先生
电话:***********
九、其他事项
*.*投标人需自行踏勘现场,了解充电桩实际运行情况,未踏勘视为已充分了解现场全部设备运行现状,后期不得以现场情况不明为由增加任何服务、配件、人工费用。踏勘联系人:任恺(大楼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有效投标价法
*.*中标单位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元(贰仟元整)。
*.*违约责任:中标单位若拒不执行***元以下配件免费安装约定、私自收取人工/辅材费、配件报价虚高、拒绝回收旧件,招标人有权扣除全部****元履约保证金,并单方面终止维保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维保单位全额承担。
特此公告。
中国双汇总部大楼服务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