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双桥分局2026年双桥区水精细化管理水质考核断面预警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8-03
河北/承德 质疑投诉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双桥分局2026年双桥区水精细化管理水质考核断面预警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河北/承德-2026-08-03 00:00:00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双桥分局****年双桥区水精细化管理水质考核断面预警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年双桥区水精细化管理水质考核断面预警监测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石家庄梵茁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义西街*号
被投诉人:承德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承德高新区大学生创业园
被投诉人: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双桥分局
地址:承德市双桥区翠桥路
相关供应商:河北承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中华路街道大老虎沟林业局家属楼*#楼*****(已承诺)(仅限办公)
四、基本情况
“****年双桥区水精细化管理水质考核断面预警监测项目(二次))”于****年*月**日备案,****年*月*日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年*月**日发布中标公告。石家庄梵茁科技有限公司于****年*月**日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年*月**日收到石家庄梵茁科技有限公司质疑函,于****年*月**日对质疑作出“河北承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已提供公司社保缴费明细,质疑缺少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的答复。
  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石家庄梵茁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年双桥区水精细化管理水质考核断面预警监测项目(二次)”投诉书,经审查后本机关于****年*月**日正式受理。本机关受理后,依法对该项目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已审理终结。

投诉事项:中标单位河北承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虚假的《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谋取中标(河北承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承双财采投字〔****〕*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 承德市双桥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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