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区柳林镇 2026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2026-08-03
陕西/宝鸡 变更澄清
凤翔区柳林镇 2026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陕西/宝鸡-2026-08-03 00:00:00

凤翔区柳林镇 ****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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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翔区柳林镇****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凤翔区柳林镇****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公告内容

更正内容:

将原有公告七、其它补充事宜

*、凤翔区柳林镇****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用工、培训、财政发放性要求

(一)用工管理要求

用工总量硬指标:施工期间带动本村及本镇临近村群众就近务工不少于 ** 人,设置公益性岗位 * 人。

本地化比例:务工人员优先使用柳林镇小唐村及周边村农村劳动力,本地用工占比不低于 **%;优先吸纳脱贫户、防返贫监测户、易地搬迁群众、低收入农户,该类群体占总用工不低于 **%。

实名制管理:施工单位进场 * 日内建立务工人员实名制台账,含身份证、住址、身份类别(脱贫 / 监测 / 普通)、惠农一通账号、每日考勤记录;实行每日现场签到,严禁代签、虚造人员。

劳务协议:与全部务工人员签订书面劳务协议,明确岗位、日酬标准、务工周期、发放时限。

按月公示:施工现场及小唐村村务公示栏按月公示务工名单、出勤天数、应发薪酬,公示期不少于 * 天。

(二)劳务技能培训要求

培训总量硬指标:开展劳务技能培训不少于 ** 人(与用工人数匹配,审批表明确要求),做到 "上岗一人、培训一人"。

岗前必训:所有务工人员上岗前必须完成不少于 * 学时的安全生产 + 施工技能双培训,内容涵盖混凝土路面施工、* 型渠砌筑、基坑防护、用电安全、机械配合作业安全及以工代赈政策宣讲。

常态化复训:项目实施期间每 * 个月组织一次专项技能复训和安全再教育;联合镇劳保所开展务工维权、增收政策普法培训。

培训台账:留存签到表、培训课件、现场影像资料,培训经费从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列支,单独建账,监理全程核查。

(三)财政劳务报酬发放管理

发放总额硬指标:计划发放劳务报酬*** 万元,占申请中央以工代赈资金(*** 万元)比例为**.**%,分工程明细:

道路工程:中央资金 ***.** 万元,劳务报酬**.** 万元,占比 **.**%

排水渠工程:中央资金 ***.** 万元,劳务报酬**.** 万元,占比 **.**%

专款专用:中央财政资金首笔拨付 **% 专项锁定劳务报酬资金池,严禁以机械租赁费、材料费挤占劳务报酬额度。

发放周期与渠道:按月核算、按月足额发放,每月考勤公示无异议后 * 个工作日内,通过务工人员本人惠农一通 / 银行转账发放,备注 "柳林镇 **** 以工代赈务工工资";禁止现金发放、禁止微信 / 他人代领。

台账归档:施工单位留存考勤表、薪酬核算表、公示照片、银行转账流水、务工人员签字确认单,按月报送监理、镇政府、区发改局备案,作为竣工审计核心档案。

违约追责:出现克扣、拖欠、截留劳务报酬或虚造务工套取财政资金的,立即暂停资金拨付,扣减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终止施工合同并上报发改、财政、纪检部门追责。

改为*、本项目为以工代赈项目,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要求,须吸纳本村和本镇临近村群众不少于**人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开展技能培训不少于**人,发放劳务报酬***万元以上,占申请中央以工代赈资金比例为**.**%以上。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凤翔区柳林镇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柳林镇柳林大道北侧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智建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丰庆路**号*幢***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华智建宝鸡经办

电话:***********

华智建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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