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长春中心小学寄宿生生活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2026-08-03
福建/宁德 中标结果
霞浦县长春中心小学寄宿生生活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福建/宁德-2026-08-03 00:00:00
福建/宁德-2026-08-03 00:00:00
霞浦县长春中心小学寄宿生生活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
作者: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霞浦县长春中心小学寄宿生生活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宁德兴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元 |
霞浦县长春中心小学寄宿生生活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总价):******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
货物类(宁德兴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 ***** | 其他室内装具 | 宿舍设备 | 两联体四人位公寓床 | 童晟 | 定制 | **.**(套) | *,***.** | ***,***.**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吴永招 |
| 评审专家: | 许石弟 、 周红卫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成交通知书载明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①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闽招协【****】**号文标准的**%计取;②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闽财购函(****)*号文件规定,本项目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等费用由采购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霞浦县长春中心小学寄宿生生活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结果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霞浦县长春中心小学
地址:霞浦县长春镇长春村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共同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号盈丰佳园*幢*梯***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
福建共同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