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2026-08-03 00:00:00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遂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年*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采购单位 | 遂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
| 采购项目名称 | 遂昌县北部区块绿色发展项目遂昌县*********年度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木清理工作现场监理 |
| 预算金额(元) | ******.** |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是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 预计采购时间 | ****年**月 |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遂昌县北部区块绿色发展项目遂昌县*********年度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木清理工作现场监理 采购目录:*********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根据松材线虫病实际发生情况,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已实施除治工作的区域按约定比例进行病、枯死松树除治质量跟踪检查,按照相关质量要求标准以小班为单位实地核查伐桩高度、伐桩剥皮和枝桠清理情况,检查“四边”窗口区域及发生乡镇(街道)除治任务完成情况。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采购单位报告,对存在问题督促整改并对整改问题进行复查。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小班内不得有未清理的枯死松树,伐桩高度离地不得超过*厘米,是指树桩上坡度面的高度,伐断面要平整并作剥皮处理,所有树干及直径*厘米以上梢头枝桠必须清理干净并同步清理下山,确因地理条件受限不能下山的必须就地销毁,小班内不得有未清理直径*厘米以上枝桠;小班内不得有椴木梢头未清理下山;根据有关内容、规定和要求,对各乡镇(街道)施工单位的枯死松树清理过程进行全面质量监理,监理方式应采用无人机与人工相结合,并以山场小班、行政村和专业队为单位进行跟踪检查监理。发现问题要立即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并及时报告,每月*次汇总并提交松材线虫病防治进程报告,报告应含文字表述、相关表格和现场照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质量安全、履约安全相关要求。项目实施全过程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杜绝安全事故;涉及资料、内部信息、业务数据的,供应商承担保密责任,严禁擅自复制、外传、泄露信息;****年**月*****年*月完成质量跟踪检查工作并提交检查报告。 |
| 联系人 | 翁先生 |
| 联系电话 | ************ |
| 备注 | / |
遂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