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松原-2026-08-03 00:00:00
为扎实推进****年松原市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工作,依据《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的通知》文件规定,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年中央及省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竞争性立项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遴选*家培训机构。
二、培育任务
****年松原市本级共承担培训任务***人。其中,常规培育任务**人、专题培育任务**人。常规培育资金**万元,专题培育资金**万元,合计**万元。
三、培育方式及要求
主要通过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观摩交流等形式进行。实践教学学时不低于总学时的**%,线上学习学时不超过总学时的**%。培训完成后对学员开展跟踪服务,时长不超过*年,后续跟踪服务次数不少于*次,跟踪服务人数不少于培训班总人数的**%。高素质农民培育质量抽查合格率不低于**%,参训农民学员满意度不低于**%。
四、遴选要求
参与遴选的培训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成立*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三)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
(四)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鼓励优质公益性培育机构连续稳定承担培育任务,对承担上一年度培育并高质高效完成任务的培育机构可优先选用。
培育机构三年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参加遴选:(*)培育机构申报条件和培育过程弄虚作假的;(*)私自分包、转包培育任务的;(*)超出培育完成期限时间较长仍未能完成任务的;(*)培育资金使用严重违规或违反合同协议的,存在虚报冒领、骗取套取行为的;(*)培育过程中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违法违规情况的。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月*日
报名地址:松原市农业农村局*楼***室
咨询电话:************。
六、有关要求
报名时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年松原市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申报表》(附件*),根据《培训机构遴选申报材料清单》(附件*)提供相关材料,要按照清单顺序编排,首页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于****年*月*日下班前将材料一式五份报送至松原市农业农村局***室(松原市宁江区沿江西路***号),以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附件:
*.****年松原市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申报表
*.培训机构遴选申报材料清单
附件*
****年松原市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培训机构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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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 信息 |
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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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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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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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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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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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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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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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情况 |
专职教师 ( )人 |
兼职教师 ( )人 |
管理人员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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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设施 |
自有() 租赁() |
培训教室数量:(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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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教室面积:(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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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报培育名额 |
常规班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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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班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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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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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培训机构遴选申报材料清单
*.法人资质材料。提供有效期内的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机构资质与业务范围。提供机构相关资质证书,经营范围包含农业技术培训、社会化服务等内容。
*.课程开发能力。提供课程清单、大纲、课件、讲义等资料。
*.过往培训业绩。提供近*年农业培训工作相关资料,如培训合同、实施方案、学员名单、考核结果、现场资料、工作总结及验收材料等。
*.师资场地设备。配备专业专兼职师资及资质证明。具备教学、实操场地,配套教学、农业实训设备,可满足培训教学需求。
*.制度与培训流程。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师资管理、学员管理、质量管控等制度,培训流程规范标准,具备完善的教学监督和质量管理机制。
*.后续跟踪服务。建立培训后回访答疑、技术指导、产业帮扶长效服务机制,有跟踪服务台账和服务案例,可常态化开展后续指导服务。
*.后勤与安全保障。具备食宿、会务等后勤保障条件,落实场地、消防、实训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保障培训安全有序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