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医科大学主校区规划修编更正公告
2026-07-30
江苏/徐州 变更澄清
徐州医科大学主校区规划修编更正公告
江苏/徐州-2026-07-30 00:00:00





徐州医科大学主校区规划修编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主校区规划修编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以下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投标资料表


二、资格条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现更正为:


“二、资格条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将被拒绝,(一)~(五)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投标资料表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不得对格式进行实质性修改))


现更正为: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不得对格式进行实质性修改),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证明材料须同时上传《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后附件)



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投标资料表


“(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现更正为:


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中任意一方具备以上证书即可


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投标资料表


三、符合条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现更正为


三、符合条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三)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增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和《联合体协议书》。



(六)原公告中: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现更正为: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其他内容不变。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以本次更正后版本为准。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徐州医科大学(本部)


单位地址:徐州市铜山路***号


联系人:顿苗苗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徐州保平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吉田商务广场(南区)*栋号楼*****


联系人:李旺旺、董莉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旺旺、董莉


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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