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第三中学人力资源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6-08-03
内蒙古/巴彦淖尔 中标结果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第三中学人力资源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内蒙古/巴彦淖尔-2026-08-03 00:00:00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第三中学人力资源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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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人力资源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山西新安泰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红旗东街****号奥阳 ******层 综合评分法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合同包一):

服务类(山西新安泰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 ********* 高中教育服务 人力资源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提供专业⼈⼒资源劳务派遣服务,规范学校⽤⼯管理,补充各类辅助岗位⼈⼒缺⼝,规避教育系统用⼯合规⻛险,降低⼈⼒运营成本,保障学校教学活动、后勤服务、⾏政办公有序开展,助⼒学校聚焦教育教学核⼼⼯作,提升办学服务质量与管理规范化⽔平。 *.派⼊教师基本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路线、⽅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师德,遵纪守法,品德⾔⾏堪为学⽣的表率,关⼼和爱护学⽣,教书育⼈,使学⽣在德、智、体等⽅⾯得到全⾯发展。 (*)⾝体健康,能够⾃觉接受学校管理,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参加业务学习,积极钻研和提⾼教育教学业务⽔平,努⼒做好本职⼯作。 *.派⼊教师⼯作职责 (*)派⼊教师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各项⼯作安排,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 (*)派⼊教师应承担相应学科的教学任务,认真备课、上课、早⾃习、晚⾃习、监考、教研活动、集体备课等教学任务。在第三⽅⼈⼒资源公司与派⼊教师⽆排除性约定的情况下,派⼊教师应承担与其教学相关的班主任⼯作、晚⾃习⼯作及学校安排的其他⼯作。 (*)派⼊教师必须履⾏岗位职责,不按照岗位职责开展⼯作的派⼊教师,学校有权利退回第三⽅⼈⼒资源公司。 *.管理要求 (*)派⼊教师由学校具体管理,介绍学校⼈才培养⽬标、教学计划、课程内容及要求,提供有关的教学⽂件、教材以及必要的参考资料,为派⼊教师完成教学任务提供必要条件。 (*)派⼊教师未按要求进⾏上课、辅导、批改作业、期末出卷、监考、批改试卷、评定成绩、试卷材料归档的, 由学校酌情核定应扣除的课时费数额,报给财务及第三⽅⼈⼒资源公司。 学校对派⼊教师完成教学任务的情况进⾏考核,考核结果报给财务及第三⽅⼈⼒资源公司。 扣除课时费数额、扣款情况及考核结果作为学校与第三⽅⼈⼒资源公司结算依据、第三⽅⼈⼒资源公司向派⼊教师⽀付报酬和续签协议的依据。 (*)学校对派⼊教师的考核,主要包括:课堂教学、教学常规、学⽣评价、教案检查、作业批改等。⼀旦发现外派教师存在不能履⾏岗位职责、教学效果差、损坏学校声誉和利益、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有其他不良⾏为的情形,考核不合格者,学校退回第三⽅⼈⼒资源公司。 *.出勤要求 (*)派⼊教师严格执⾏我校相关考勤制度。 (*)所有派⼊教师应按时上下班,按时签到签退,不得迟到、早退、旷⼯。 (*)派⼊教师*个⽉累计迟到或早退达到*次的,*个⽉累计旷⼯达到*次的,学校有权退回第三⽅⼈⼒资源公司。 (*)因事、因病等情况不能到岗者,应按制度提前办理请假⼿续。请假应遵循先请假后休假,书⾯请假,并向主管领导、办公室、第三⽅⼈⼒资源公司报备,不得出现因请假漏课现象。未按规定程序请假的,按照旷⼯处理。 (*)派⼊教师病事假期间不计发报酬。事假每学期累计不得超过**天,病假每学期累计不得超过**天。派⼊教师超出累计病事假天数的,学校有权退回第三⽅⼈⼒资源公司。 (*)派⼊教师请假的应提前做好⼯作交接,由于未做好⼯作交接出现漏课或因漏课造成学校重⼤教学事故、安全事故的由第三⽅⼈⼒资源公司和派⼊教师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学校将派⼊教师退回第三⽅⼈⼒资源公司。 (*)请假材料经学校或第三⽅⼈⼒资源公司核实存在虚假情况者或其他因个⼈因素影响⼯作并造成不良后果者,学校有权将派⼊教师退回第三⽅⼈⼒资源公司。 (*)派⼊教师违纪须进⾏纪律处分的,由学校提出意⻅,经学校审核后认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学校向第三⽅⼈⼒资源公司提出处分建议,由第三⽅⼈⼒资源公司决定。 合同签订之⽇起⼀年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采购人代表)张*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万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合同包一): *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第三中学

地址:临河区团结南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建科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团结办团结北路(紫藤花园办公楼***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内蒙古建科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内蒙古建科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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