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8-03
四川/广安 质疑投诉
邻水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广安-2026-08-03 00:00:00
四川/广安-2026-08-03 00:00:00
邻水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邻水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财务一体化(二期)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森迪信息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科创区创新中心*号楼******室
被投诉人:邻水县人民医院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人民路北段***号
被投诉人: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鼎屏镇云峰三巷
四、基本情况
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邻水县人民医院***财务一体化(二期)(*****************),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邻水县人民医院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且未在法期限内对质疑作出答复,单方取消成交资格的行为严重违法
投诉事项*:第三方供应商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投诉人原质疑答复具备充分合法性,应予采信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错误认定“定制开发”不符合询价采购法定适用前提,将采购方式选择错误的责任违法转嫁给中标供应商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错误认定“品牌及规格型号填写不规范”构成未实质性响应,系对软件行业通行实践的错误理解,且非法推翻法定评审结论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认定“响应内容与采购品目类别不符”不能成立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在作出取消决定前,未依法保障投诉人的陈述、申辩权利,程序严重违法
投诉事项*:第三方供应商的质疑可能超出法定期限,依法不应作为取消投诉人资格的依据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投诉部分成立。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邻水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