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陇南-2026-07-31 00:00:00
甘肃省西和县********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标准地”公开出让
【正常公告】甘肃省西和县********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标准地”公开出让公告
甘肃省西和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标准地”
公开出让公告
西自然资源告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经西和县人民政府批准,西和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甘肃佳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标准地”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出让 面积 | 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系数 | 绿地率 | 建筑 高度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 | 加价幅度 | 竞买 保证金 |
*****.** 平方米 | 工业 用地 | ≥*.* | ≥**% | ≤**% | ≤**米 | **年 | *** 万元 | * 万元 | *** 万元 | ||
折合 **.**亩 | |||||||||||
注:“标准地”控制指标及准入要求:*.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亩均产值≥***万元,亩均税收≥*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吨标煤/万元。*.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出让宗地详细情况见《出让文件》。 | |||||||||||
二、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编号:*****************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一)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未按法律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期限进行开发建设的;
(二)拖欠土地出让金尚未交清的;
(三)其他有关规定不能参加的。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报名及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
有意竞买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甘肃佳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竞买申请,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到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办理竞买手续。
(一)以拍卖方式出让的,报名及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
(二)以挂牌方式出让的,报名及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
六、报名及报价方式
本次公开出让采用线下和网络同步报名。申请人可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投标人身份进入“交易一网通办”,进行“交易主体注册”(注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注册成功后,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报名,并按照出让文件文本填写纸质《竞买申请书》等报名材料后上传至甘肃省权益类系统提交审核(上传资料与线下填写资料应一致)。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人可登录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线上报价。(报名及报价具体操作步骤参考《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意向受让方操作手册》)
七、出让方式的确定
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达到三家(含三家)的,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三家的,按挂牌方式出让。出让方式于****年*月**日**:**时前确定,并通知竞买人。以挂牌方式出让的,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系统将自动转入网络竞价,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时间及地点
*.拍卖时间:****年*月**日(星期五)*:**时
*.拍卖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厅(网上报价在“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进行)
(二)挂牌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挂牌竞价期限:****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挂牌报价地点: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
*.挂牌出让会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厅
九、出让文件的领取
有意竞买者请于****年*月**日起到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领取《甘肃省西和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标准地”公开出让文件(宗地编号:********号)》。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即日起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
(二)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出让宗地面积最终以西和县自然资源局实际交地面积为准。
(三)出让地块已达到“八通一平”,完成了该区域内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资源论证、防洪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文物保护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等*项必要事项的区域评估工作,区域评估成果向园区内所有项目共享、免费使用。
(四)项目开工前,项目严格按照履约责任书确定的控制性指标进行设计、施工、管理,确保工程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如期建成投产。项目竣工后,用地企业按规定委托联测联核,形成验收结果及相应的报告材料,报请相关部门按照“标准地”验收标准进行协同联动、联合验收。
(五)受让人在本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符合县政府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及修建性详细规划(规划条件通知书)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六)在网上竞价过程中,因竞买人自身原因引起的网络故障、设备故障、操作失误、多报价、少报价、错报价等,造成竞买人无法正常参与竞价活动或造成既定事实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七)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让宗地详细情况以《甘肃省西和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标准地”公开出让文件(宗地编号:********号)》载明的为准。
西和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特此公告
十一、联系方式
(一)西和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二)甘肃佳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
西和县自然资源局
甘肃佳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