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建工建材]建工建材机关产业链协同事业部荆门经潜江至监利高速公路荆门至沙洋段工程JSSG-1标段项目砼拌合站、运输租赁标段1招标公告[答疑澄清公告]
2026-08-02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安徽建工建工建材]建工建材机关产业链协同事业部荆门经潜江至监利高速公路荆门至沙洋段工程JSSG-1标段项目砼拌合站、运输租赁标段1招标公告[答疑澄清公告]
安徽/合肥-2026-08-02 00:00:00

[安徽建工建工建材]建工建材机关产业链协同事业部荆门经潜江至监利高速公路荆门至沙洋段工程******标段项目砼拌合站、运输租赁标段*招标公告[答疑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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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工集团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现对“荆门经潜江至监利高速公路荆门至沙洋段工程******标段项目砼拌合站、运输租赁 ”进行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荆门经潜江至监利高速公路荆门至沙洋段工程******标段

采购编号:*********************

二、采购人:安徽建工集团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产业链协同事业部

三、变更澄清内容: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购文件与系统设置不一致,现以系统设置为准,统一为最低价评标法,具体办法如下:

评审办法:按有效供应商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审内容:

*.*初步评审

*.*.*资格评审:评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采购公告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形式及响应性评审:

  1.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等一致;

  2. 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3.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4. 满足采购文件中工期、质量标准、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承诺等要求;

  5. 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6. 符合采购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评审小组评审后其作无效判定,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

  7. 资格评审不符合资格要求的;

  8. 营业执照中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与报名资料不一致,但合法变更的除外;

  9. 企业资质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或超出年审合格有效期且无证明材料的;

  10.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进行盖章或签字或签章;

  11. 未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交投标承诺的;

  1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3. 未满足采购文件中工期、质量标准等要求的;

  14. 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被查证属实的;

  15. 采购文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技术标评审

    由评审小组对初步评审符合要求的技术标书进行符合性评审。本项目对供货方案不作要求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评审小组评审后其作无效判定,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

  16. 技术标异常一致,或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被查证属实的;

    (*)技术标准、服务标准或其它实质性内容不能满足采购文件强制性要求,或作出的承诺与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相关条款实质性不相符的;

    (*)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且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投标人不按照评审小组要求或拒绝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的;

    (*)投标文件中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

    (*)采购文件要求必须响应的条款,但投标文件中对应的内容经评审小组评审不通过的;

    (*)投标文件前后不一致,经评审小组按照有利于采购人判定后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或经投标人澄清后仍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采购文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评审要求:技术标评审时,应结合本项目特点及采购文件的要求对投标单位编制的技术标逐项评定,查看是否科学、合理、可行。如发现投标文件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必须响应的条款存在实质性偏差,或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前后不一致时,应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商务标符合性评审

    商务标符合性评审是对投标人的商务标报价是否存在错误,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文件存在的算术计算错误和修正结果、细目漏项报价、清单数量有误,预留金、暂定(估)价、税金等不可竞争费以及报价规范性等进行综合分析评判等。

    对通过技术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由低到高排序依次进行商务标符合性评审,直至选出预中标人和预中标候选人。

    评审小组审查投标文件的商务报价,包括工程投标报价的校核、审查清单报价计算的正确性等内容,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 细微偏差及其修正原则

    若投标文件出现以下偏差,可视为细微偏差,投标人应按下述修正原则进行修正并由授权人签字、手印确认,否则按照无效标判定。

    (*)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工程量清单中的细目名称、计量单位与采购人或采购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非实质性内容不一致时,以采购人或采购文件提供的内容为准。

    (*)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投标工期、工程质量标准等同一问题前后表述不一致时,以投标函填报的为准;投标函未明确的,以评审小组作出的利于采购人的判定结果为准。若采购文件就同一问题规定前后不一致时,以评审小组作出的利于投标人的判定结果为准。

    (*)投标人填报的材料和设备品牌(商标)、单位、规格型号、产地、技术参数(标准)

    等与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的,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但所报的单价不变。

  17. 投标报价修正:

    投标报价有明显的文字错误或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但内容不得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具体修正原则和方法如下:
    *.投标报价无算术运算过程:若投标函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或投标函金额与投标报价表(清单)不一致的,以投标函大写金额为准;
    *.投标报价有算术运算过程:从构成投标报价的最小单元开始进行修正,即按照综合单价分析表、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表、工程量清单(或投标报价)汇总表、投标函投标报价等层级次序依次进行算术运算错误的修正。综合单价分析表的工料机组成与综合单价不一致的,以工料机组成为准修正单价,但工料机组成属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表的综合单价和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不一致的,以综合单价为准修正合价金额,但综合单价属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修正后的投标总价高于原投标函报价大写金额的,以原投标函报价大写金额作为评审价,签订合同时以投标函大写金额为准,差额部分视同为投标人投标报价错误产生缺项漏记或隐含在其他报价之中,并要求投标人进行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评审小组可视同为无效投标。

    *.修正后的投标总价低于原投标函报价大写金额的,以修正后的投标总价作为评审价,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投标总价为准,差额部分视同为投标人投标报价错误产生缺项漏记或隐含在其他报价之中,并要求投标人进行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评审小组可视同为无效投标。

    *.*.* 重大偏差及处理办法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由评审小组评审后按无效标处理,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等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工程量清单出现细目漏项报价,或工程数量、预留金、暂定(估)价、计日工、税金等不可竞争费与采购文件不一致,且采购人不同意在总价不便基础上按照评审小组要求进行修正的;

    (*)未按采购文件格式在规定部位盖章或签章或签字的;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且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投标文件汇总与投标函不一致的除外;

    (*) 投标文件中存在超出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被查证属实的;

    (*) 未提供报价文件电子版或电子版文件不符合规定格式的(若采购文件有明确规定);

    (*) 投标人拒不按照评审小组成员要求或拒绝或不按时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的,或评审小组成员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的;

    (*)投标人商务标中不应出现负值,却有负值出现的;

    (*)项目评审或多标段项目标段评审中,多名投标人投标报价规律性集中出现在高价区域,明显与近期类似项目报价情况不一致,以致影响正常评审计算的,评审小组应确定项目投标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宣布流标,同时将异常报价提交采购监管部门调查;

    (**)采购文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商务标详细评审

    商务标详细评审是对通过商务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单位商务标报价,应对其具体组成进行详细分析,判断有无存在恶意不平衡报价、重点子目报价降幅相对投标人总体降幅情况是否有过大偏离。对存在恶意不平衡报价、偏离超过采购文件规定值的,商务标可判定为无效。具体内容可以包括清单平均综合单价评审以及恶意不平衡报价评审等。

    *.*.*不平衡报价评审

    对于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与控制价单价相比,明显存在降幅过高或过低的情况,评审小组重点评审后可将其作为恶意不平衡报价进行评审。投标人应根据评审小组评审意见,在总价不变基础上修正其综合单价,否则其商务标作无效标处理。

    *.*.* 重点子目单价评审(若有)

    对于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已标注为重点子目评审的投标综合单价,若高于已公布的子目控制价或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有效偏差范围,评审小组重点评审后可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

    有效偏差范围是以不高于子目控制价,且与所有通过商务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平均综合单价偏差率不超过**%(含)。

    *.*.*报价一致评审(如有)

    如果多家报价总金额一致,以上传投标文件先后顺序确定中标次序。

    *.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正

    *.*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修正。评审小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投标人必须在评审小组规定合理时间内将澄清、说明内容提交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将对澄清、说明内容评审后决定是否符合要求并现场告知。澄清时间自评审小组要求时间起最多不超过**分钟(具体时间可根据需要澄清内容的难易程度,由评审小组确定并在询标记录中明示)。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评审小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内容的视同投标人放弃澄清、说明内容权利,评审小组可按对采购人有利的解释去进行判定,或宣布其投标无效。

    *.*澄清、说明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所有内容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手印。

    *.*评审小组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直至满足评审小组的要求。

    *. 评审结果

    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开标记录。

    (*)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

    (*)无效标或废标情况说明。

    (*)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其他

    投标人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各类证书、证明、文件、资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负全责。如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或提供不实信息的行为,无论在投标有效期内还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视为企业不诚信行为。采购人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并按照规定将其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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