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2026-08-02 00:00:00
迎宾大道东延道路提档升级项目***工程总承包第*次澄清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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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疑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经济评审(*)确定上限价(**)中的计算公式中有**最高投标限价中暂列金额和**最高投标限价中专业工程暂估价,而招标文件中并没有明确**最高投标限价中暂列金额和**最高投标限价中专业工程暂估价的具体数值,是否会影响评标价的计算?
回复:本项目无暂列金额及暂估价。
疑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经济评审(*)确定投标报价最终得分中投标报价最终得分*=投标报价得分一不平衡报价扣分,而招标文件中没有关于不平衡报价扣分的具体计算规则,是否会影响评标价的计算?
回复:本项目不需要进行不平衡报价扣分。
疑问*: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中二、投标报价要求的“(一)设计费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采用签约合同价总价包干):(二)建安工程费报价采用总价形式报价”,说明本工程采用总价形式报价即可,请问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报价表及明细表”需要提供哪些表格,是否只需写明建安工程费金额、设计费用金额以及合计投标总报价?
回复:本项目开标一览表报价承诺为文字报价形式,潜在投标人在报价承诺填写“投标报价****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元;设计费用***元。”
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报价表及明细表”为系统自带模版,针对本项目投标人无需提交投标报价表及明细表。
*.本项目资格审查中“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双方共同拟派,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信)拟派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要求”变更为“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方)拟派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要求。”
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枝江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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