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城宏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西宁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更正公告
2026-08-01
青海/西宁 变更澄清
西宁城宏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西宁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更正公告
青海/西宁-2026-08-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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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城宏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西宁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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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西宁城宏竞磋(服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西宁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 营业执照 | 详见电子磋商文件 | 营业执照 |
| * | 财务报告 | 详见电子磋商文件 | 财务报告 |
| * | 基本资质 | 详见电子磋商文件 |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 * | 特定资质 | 详见电子磋商文件 | 供应商应具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或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
| * | 其他 | 其他详见电子磋商文件 | 其他详见磋商文件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文件内容未发生变更,完善平台中格式内容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宁市城乡建设局
地 址:城西区五四大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宁城宏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西宁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竞争性磋商文件)(定).*** ***.**



